作者:孙海麟/主编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为了使运动员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张伯苓明确提倡“运动仁侠的精神”,并规范了普通标准、个人标准、对于本队的标准、对于敌队的标准和对于裁判员等五项“仁侠”运动员标准。标准规定:无论对待本队,还是敌队,抑或是观众,都要有一个节制的态度,时时表现得义气、诚实、公平、谦恭;每个运动员除始终遵守运动规则,服从队长及教练员指挥外,还有百折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气馁,胜利了不煊耀;而一名高素质的运动员只求以自己的运动技能和力量胜人,除此之外,别无所求;对于本队则要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勇于牺牲自己的荣耀,以求全队的胜利,更要同舟共济,同心协力;对待竞争对手不仅要友爱相待,恭敬有礼,而且要光明磊落的态度,绝不能以欺诈的方法,对手取胜也应表示祝贺;对于裁判员应始终服从和尊重,即使有不公道之处,也只有队长才能质询,尤其不能靠裁判员的疏漏取得不公道的利益。
此外,对观看比赛的观众也有明确的要求:为运动员高尚义气的行动喝彩;为运动员优美的技能喝彩(勿论何方得胜);若运动员表现不义气或粗野的举动时,大众不应做声;对于裁判员裁判失当时,不得做无礼的呼声或污辱。
在张伯苓体育思想的感召下,南开运动员在国内、国际的各项赛事上,始终保持良好的体育风尚。他们不仅这赢得了比赛,同时也赢得了对手的尊重,赢得了全国体育界的一致好评。《体育周报》曾评价南开体育说:“南开学校的体育,在全国是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以往的成绩说,几乎全国没有不知道南开的,而尤其是篮球一项,尽人皆晓,其他各项运动中,也造出不少的优秀人才。差不多每项选手一出场,均能得一般人的景仰及好评。这不仅是在技术方面的超越,而确是因为她的精神道德所得来的代价。”
1907年,在南京举行“宁垣界第一次联合运动会”(即江南第一次联合运动会),全国80余所学校参加。张伯苓率南开学校11名选手参赛。师生一路坐船,颠簸劳顿,第一天预赛时因晕船疲乏未得休息,成绩受到影响。尤其是跳高项目,在最后的高度上,孙宝信两次越过横竿,但脑后的辫子却把横竿扫落,观众大呼应该算过,但裁判认为辫子是身体的一部分,仍判失败。这让南开队员非常懊恼,在一旁观战的张伯苓也看在眼里。当天比赛结束回到驻地后,张伯苓就让同学们把妨碍比赛的辫子一律剪掉。当时还是清朝末年,剪掉辫子是只有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或反清革命志士才有的行为,因此需要相当的勇气,难怪张伯苓这一行动被当年的新闻界称为“与传统挑战的壮举”。第二天,全体南开运动员光头登场亮相,结果大获成功,一举夺得第一名。南开运动员的这一“壮举”一时成为整个运动会的热门话题,人们无不为张伯苓和南开同学们的勇气而喝彩,有些学校也效仿他们剪掉了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