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好贸易,坏贸易,便宜虾(2)

无法无天的世界 作者:(英)菲利普·桑斯


如果只是认为布什前后表现不一致,那就太天真了。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政治决定了他必须给人以能控制局面的印象。对于布什政府来说,他不可能承认如此重要的一个决定(实施保障措施)受到了国际法规则的影响,更不用说是由其所决定的。若把总统讲话中的遗漏(未提及 WTO已裁决美国保障措施违法)与 2002年 3月布什宣布采取临时保障措施时的情形进行比较,那就更引人注目了。布什当时说,这些措施“是 WTO规则所允许的。 WTO规则认识到有时进口会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而允许采取临时性的限制措施”。

对于美国这样一个自诩为“法治”的国家,却不宣扬自己遵循国际规则——这让我感到很奇怪。就在美国被指责为单边主义者、国际法的连续破坏者的时候——在美国陷于拒签《京都议定书》和国际刑事法院条约、关塔那摩监狱、伊拉克战争等事件的背景下,布什总统作出了停止进口便宜钢铁产品的决定,这其实正是美国有机会宣布自己遵循多边主义的极好机会。在这里,至少有一个方面人们不能说:“美国对国际规则毫无兴趣”——这句话现在非常时髦。美国一直比其他任何国家都积极倡导实施 WTO规则的准司法制度——这一制度衍生出了堪称全世界最有权力的法庭—— WTO上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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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真是一个奇妙的机构。其规则是迄今为止国际法中最复杂、技术性最强和最难以理解的。同时,跟人权法一样, WTO规则吸引了大量的公众关注。 WTO在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国际法是如何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如何限制国家主权方面,起到了催化剂似的作用。 WTO部长级会议(如 1999年在西雅图的会议)每次都能吸引众多媒体的关注和大量的示威抗议者。 WTO被视为全球化的动力源泉,事实也确实如此。贸易纠纷非常引人注目,是因为它们涉及公众关心的事项,也可能是由于 WTO裁决的经济影响力巨大(在关于美国对其公司的海外经营实行税收减免的案件中, WTO裁决的罚款数额超过 40亿美元)。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所有规则都产生于“一个黑暗的角落”——这是我一个朋友的原话。五十多年来,国际贸易规则在人们视线之外小心地运作着。直到 20世纪 90年代,以美国和墨西哥关于金枪鱼捕捞及保护海豚的案件为标志,贸易问题才在全球层面引起了公众的兴趣。

1941年,丘吉尔和罗斯福相信多边贸易安排与和平、繁荣是紧密相连的。英美两国达成了一个影响深远的计划,即“将努力促使所有国家,不分大小,战胜者或战败者,都有机会在同等条件下,参加世界贸易和获得实现它们经济繁荣所必需的原料”。当时对该协议进行措辞并不是那么容易。罗斯福总统希望在丘吉尔提出的草案里加上“在平等条件下并且无歧视地”这几个字,但遭到了丘吉尔的反对,理由是这可能使 1932年英国与英联邦国家签署的帝国优惠协议受到损害。尽管丘吉尔一直以来是一名自由贸易主义者,他对英联邦优惠制度也不是特别在意,但供应大臣比弗布鲁克( Beaver-brook)勋爵告诉丘吉尔,如果不维持优惠安排,(英美)就得不到英联邦各国政府的支持。最终罗斯福作出了让步,同意“对现有义务持应有的尊重”(这件事在五十年后的欧盟香蕉案中又重新出现)。

当二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之时,英美两国政府在 1943年便开始着手搭建一个正式的贸易机制。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套适用于所有独立国家的全球规则体系,同时创建一个带有“牙齿”的国际机构去执行这些规则。1945年,十五个友好国家被邀请加入到这个体系中。随即,联合国接过了这个任务。 1948年,一份公认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得以通过。与此同时,更小范围内的核心国家正在日内瓦进行谈判,并于 1947年达成了一份有关广泛行为准则的文件——《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这是一个资本主义的俱乐部,构成了一道针对苏联集团的防波堤。 GATT只涉及有关货物贸易的减让。相比起来,国际贸易组织( ITO)范围更加广泛,它将国际贸易规则与就业、竞争及限制性商业实践联系起来,相当于罗斯福新政的国际化版本。它还涉及商品和外国投资。但是这一计划过于雄心勃勃了——至少在20世纪 40年代时是这样。美国国会不准备批准这一范围广泛的文件——该文件在国家层面对各个州的地位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于是, ITO宪章破产了。世界要为此再等上 50年——直到 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建立。

在 GATT的整个时期,其适用都是在临时性的基础上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全球化从来没有被正式写进过条约。这说明,国家层面的立法很少对全球化进行讨论或采取行动,全球化也很少引起公众审查或公众问责。 GATT在日内瓦的会议总是在关闭的大门内进行。 GATT始终(几乎到了其最后时期)都是外交官和政府精英的独有领地。在英国, GATT不被视为是联合国的一部分,因此外交部也不会插手 GATT事务。在 GATT时期的最后几年中,其规则引发了巨大争议。 GATT规则不知不觉地开始对人们造成伤害,并使各国政府不得不为其限制贸易的国内措施进行辩护。工会、环保主义者和人权活动家加入进来。在许多类似机构和发展中国家看来, GATT是新帝国主义的工具——这个二战后的体制使一些国家(发达国家、大国、强国)能将其社会、环境及文化价值观强加于人,损害别国的国内产业、就业乃至于整个社会。反对的观点是, GATT规则是巩固处于冲突中的国家之间的和平友谊的唯一适当方式,它把各国在经济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使战争变得不可能。

上述理论在欧洲、非洲、北美和南美的自由贸易区及共同市场中得以适用。亚洲也在逐渐向区域自由贸易机制发展。其中,欧盟 25国之间的区域机制是整合程度最高的。该机制最早从 1950年的一个初步性的条约开始,创建了欧洲煤钢联盟,包括仅仅 6个创始国(西德、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和意大利)。这个想法的最初目的是成立煤钢共同市场,使德国和法国不可能再重新军事化并发生战争。 1957年,该机制新增了两个条约:《罗马条约》——创建了欧洲经济共同体( EEC)及另一个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条约( EURATOM)。这个机制启动时的目标是消除贸易壁垒,但情况很快表明,要创建共同市场,就必须针对其他影响货物服务流动及人员自由流动的标准作出规定。上述标准逐渐涵盖了所有事项,从劳动力到环境,从农业到竞争政策。最早的 6个参加国变为 9个(英国、爱尔兰和丹麦于 1973年加入),接着变为 10个、 12个、 15个,到了 2004年 5月 1日,由于 10个地中海及中欧国家的加入,成员国总数扩大为 25个。 .越来越多的中东欧国家将在未来几年内加入欧盟,土耳其也可能入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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