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州莱恩斯伯勒的亨利·惠勒·肖将“吱吱叫的轮子有油加”这一习语带入了美国文化。他年轻的时候从事了多种职业,甚至做过矿工和农夫。1858年,他定居在纽约波基普西,开始用乔希·比林斯的笔名写稿。他的首批作品反映了他饱满的激情和他的日常生活,如沉思文《驴上随笔》。可惜这些早期尝试反响不佳。为了说明他的主题值得坚持,比林斯决定将他最喜欢的文章用他那离奇、独特的语言风格来改写一番,像是故意拼错俚语之类。结果,《骑驴得一文》立即引起了轰动。
比林斯继续写作那些朴实的俏皮话和满篇错误俚语的小调,例如《王牌》。就这样,比林斯开创了一种语言风格,它和现在的城市文化及嘻哈风尚有密切联系。比林斯走在了时代前面,成了纽约著名的记者和幽默大师,同时代文学圈炙手可热的人物。有人甚至将他奉为自马克·吐温之后美国最伟大的作家和文学家。比林斯的文章不仅流行,还颇具影响力。许多充满他个人风格的表达方式都成为一时流行的俚语。例如,“JustJoshing(乔希Josh与开玩笑Joking近似)”这个习语就来源于他的笔名,至今还很流行,只是说这话的人以耄耋之年的老人居多。
可惜,大部分比林斯的创作并未留存在现在的语言中,流传下来的都可谓是珍宝,例如:“错误能从缝隙溜过,而真理却会被困在门口。”又比方说;“一条腿的鸡是最不容易刮伤花园的。”(引申意义为:手无寸铁的人是最不容易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我们无法知道后一句到底是关于残疾家禽的至理,还是在向灰心的园丁推荐特殊解决方案。总而言之,《爱发牢骚的人》是乔希·比林斯最著名的作品。
我讨厌发牢骚
我总是渴望和平
但是吱吱叫的轮子
总能得到油
它的寓意是不管我们多讨厌抱怨,有时候发发牢骚,抱怨两句,搞出点动静来,以获得关注,还是必要的。比林斯的态度表明了他那个时代对待抱怨的观点。除非有工作要做或有任务要完成,否则人们不会无故发泄。在比林斯生活的时代,日子过得应该很艰难,这意味着那时的人对“值得抱怨的情况”的概念与现在大相径庭。因一周才经过小镇一次的火车晚点了二十分钟而抱怨,简直可以说是愚蠢荒谬。
人们将抱怨作为最后不得已采取的方法,它们像是发射出去的子弹,通常都瞄准了正确目标。如果马掌不合适,你会将它送去铁匠那里重新做(也许在他矫正的时候,你还会不屑地朝他的学徒瞄两眼)。如果一个人抱怨太频繁或不必要时也牢骚满腹,他或她就会被贴上“抱怨者”的标签,这个词在当时像现在一样毫无奉承之意。
如果比林斯活到今天,毫无疑问他会认为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抱怨者”。如果他得知我们没有节制地抱怨频频,却没任何作用,他肯定会惊恐莫名。但是为什么我们对抱怨和它的功能的整体观念发生了如此巨大的转变呢?是什么导致我们抱怨心理的巨大转变?
格莱格·伊斯特布鲁克在他2003年出版的《进步的矛盾》一书中指出,过去的一个世纪,人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更舒适了,但大多数人却更不快乐了。我们的期望值急剧上升,令我们更容易感受到失望和挫折,最终抱怨个没完没了。而且,我们的生活也变得愈发复杂了。我们面临着各种过去不会有的五花八门的失败和懊恼。
乔希·比林斯不用处理有线电视故障、维修工不诚实或手机信号不好等问题。我怀疑他妻子是否会和他讨论她在性生活、子女教育以及夫妻交流方面的不满。当然,我们不过是妄自揣测比林斯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简朴。当那个时代的人多半都是在围绕着骡子生活而已。
伴随社会进步而来的是成倍增长的挫折,人们的抱怨量也相应地大幅提高了。当我们的抱怨量到达临界点,我们就会被它们压倒。抱怨太多,无法吸收,导致我们变得麻木,越来越不把他人的抱怨当回事,自己的抱怨也变得无关紧要了。英国新成立的一个网络社交群组只为了一个目的——抗议一种块状糖的停产(吉百利Wispa巧克力),但它已经吸收了超过十万的成员。我真的怀疑,在比林斯时代,人们会为了自己喜爱的零食停产而如此大张旗鼓吗?
结果是抱怨的真正功能已被忽视,现在我们只为一个原因抱怨——发泄感情。发泄是一种重要的心理过程,它能释放积累的负面感情。这些感情如果得不到释放就会带来紧张感和精神压力。只要适度,释放这些感情就是健康的,是心理调节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如今大多数人连宣泄都找不到正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