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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文字的魔力:关于书写的人类学(3)

人类学讲义稿 作者:王铭铭


认定“非字母文字”先于“字母文字”,意味着认定“字母文字”比“非字母文字”先进。与一般现代文字学家一样,迪令格尔在这一点上流露出了他的西方中心主义文明观。然而,迪令格尔还是有别于一般现代文字学家,他的著作有三点引起了我的关注:

1.在论述“最先进”的欧洲字母文字的起源时,迪令格尔指出,如果说古希腊文字是欧洲文字的根的话,那么,这个“根”并不是单独存在,它深受希腊周边的部落之影响。而“字母文字”不仅不是欧洲自身的发明(它分布于远比欧洲更广阔的欧亚大陆更文明中),而且最接现代“字母文字”的字母,多数发源于亚欧之间的文明板块。

2.将“非字母文字”放在先于“字母文字”的历史阶段上,迪令格尔还有一个有别于一般现代文字学家的意图:他试图论证一个看法,文字文明发源于更接近于原始文化的“非字母文字”中。

3.迪令格尔《字母》一书,核心篇章论述了世界不同的文字体系的历史沿革,但其导论,则提出了一个具有更具广泛影响的论点:文字与巫术、艺术、算术及交流的符号途径同源。

以上三点有各自的重要性,而此处,我们尤其应关注其中的第三点。

多数现代语言文字学家采取语言—文字—语言三段式来解释人类文明史,认定在人有文字之前并然有一个只有用声音来表达和交流的漫长的“原始阶段”。不同于一般的观点,迪令格尔认为,要深入研究文字史,就要看到,在“语音书写”(phonetic writing)之前,存在过几个“非语音书写”的阶段。迪令格尔承认,“非字母书写体系不总是早于字母文字”,而常常是与字母文字同时发生的,且可能持续存在到现代,因而,对文字史进行阶段性的划分,本身含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不过,为了清晰地表明自己的论点,他强调,文字的原初发育经历了几个阶段,包括“胚胎文字”、“绘画文字”与“语音文字”。关于“绘画文字”,迪令格尔主张,人们往往将单个的原始图画或图形形容为“绘画文字”,其实,多数原始绘画文字,是由不同的图画或图形组成的,为了将图画或图形组合成“句子”,原始人一般会用抽象的线条将这些单个的元素联系起来。在“图画文字”和“表意文字”里,描绘的符号与用声音表达的“名”之间没有关系,这到了“语音文字”阶段,则出现了变化,此时,“书写成为记录话语的图形性表达方法”,Diringer, The Alphabet: A Key to the History of Mankind, p.36.文字进入了一个高级阶段。迪令格尔认为,最原始的文字是“胚胎文字”,它们可包括岩画阶段作为“交感巫术”(sympathetic magic)的偶像绘制、结绳记事及传递信息过程中用的“符”,其中,偶像绘制是核心的。偶像绘制阶段,与图画文字是连续的,它是文字的最早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文字与巫术及艺术都是没有区分的。作为最原初的文字的岩画,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分布着,这种原始文字,有的表示动物,有的表示几何图形或实物,通常出现在洞穴中的岩石上,自旧石器时代晚期起,在世界各地均有出现。

迪令格尔指出,文字与绘画不分这一事实,在古代埃及与希腊用来表示文字的词汇中得到印证。古埃及表示文字的词是“s·sh”,古希腊表示文字的词是“graphein”,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有双重含义,即“文字”与“图画”。迪令格尔用“交感巫术”来解释原始图画文字的作用,指出,原始人创作岩画,“可能的目的在交感巫术或仪式方面”,Ibid., p.22.原始文字不被用来记载重要事件,也不被用来表达观点。

迪令格尔采用的“交感巫术”概念源于古典人类学家弗雷泽的《金枝》,在该书中,弗雷泽指出,“交感巫术”包括两种,其中,一种基于“相似律”,以比拟或模仿为方式施展巫术,此类巫术可称“模仿巫术”,另一种基于“接触律”,通过对一事物的某一部分或与一事物相关的东西来施展巫术,以期影响该事物,此类巫术可称“接触巫术”。弗雷泽:《金枝》,上卷,汪培基、徐育新、张泽石译,75~91页,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迪令格尔并未对到底原始图画文字如何作为“交感巫术”起作用进行具体论述,但一般将岩画与生活于旧石器时代的狩猎人的萨满巫术相联系,认为狩猎巫术有“神秘参与”的力量,或是为了回归“无时间”的神话状态所施行的,或是为了安抚即将被猎杀的猎物举办的仪式。

书中,迪令格尔未对作为“交感巫术”的“胚胎文字”加以详细论述,但他借助考古资料明确表明,巫术时代已存在文字,其时,“胚胎文字”离人们的生活并不远,是人们赖以与万物沟通并获得自身生计的工具,抒写这些文字的人,多为巫师。巫师并不以施展书写的技艺来迎合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其书写的技艺,全然与常人的生活相关。另外,迪令格尔还表明,语音文字的前身字母,也起源于象形文字,且是借用部落文化的符号得来的;起源时代的文字,与所有象征表达不可区分,尤其是与艺术、记数和财产标记相通。

迪令格尔的《字母》一书,更集中于呈现世界诸文明文字的衍化进程,文字兴发于巫术这一观点,不过是他进入文字史的叙述的“入口处”。不过,也正是因为他选择了这个特殊的“入口处”,所以他的文字史观才有了自己的境界。

迪令格尔不否定在他所谓的“胚胎文字”与相对系统化的书写体系之间存在的鲜明差异,但他重视从二者之间的连续性看待文字史。他表明,世界诸文明的文字体系,起初要么与祭祀有关,要么与占卜有关,要么与非常事件的记录有关。这一事实表明,“胚胎文字”的巫术力量在系统的文字出现中依旧保持着。

此外,虽然迪令格尔相信语音文字是世界上最便捷、最“文明”的,但是,他的具体论述的前提预设,却不同于一般文字史,他不用“否定之否定”的观点来认识历史,不认为处在“原始”、“乡土”状态下的人只有口语,而认为,运用“胚胎文字”这样的象征符号,是人类自古以来普遍具备的“能力”。

我认为,至少在上述两个方面,迪令格尔的看法深有启发。

对于迪令格尔触及的“胚胎文字”意象,中国文字学家并不陌生。在费孝通写作他的《乡土中国》之前,陈梦家(1911~1966)已于1943年在其《中国文字学》一书中指出:“我们从文字发展的历史,知道愈古的文字愈象形,愈接近于图画,因此文字之前身是图画,是从图画中蜕变而来的。”陈梦家:《中国文字学》,25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6。与迪令格尔不同,陈梦家主张,原始的、自然生发的文字不止于图画,而有形符文字与音符文字两类;与迪令格尔不同,他还更加可以在图画与文字之间作更鲜明的区分,将文字视作比图画更为具有“民族性”的符号体系。同上,255页。不过,虽有这些不同,但陈梦家与迪令格尔对文字史的一个重要方面的看法是一致的。陈梦家引用汉及汉以前的文献指出,古代中国“文字”的名称经过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文字称为“文”,第二个时期,文字称为“名”,第三个时期,文字称为“字”。他还指出,“文”、“名”、“字”分别代表“象形”、“音读”与“形声相益”。也就是说,依照事物的形象书写或“绘制”出来的符号叫做“文”,这是最早的文字,这种文字后来得到了音读,成为“名”,汉字的最后形态是在“文名合一”中得到意义的形声字。陈梦家还引用仓颉造字等说,呈现了汉字萌芽时文字与占卜、农工之事及社会分工、祭祀等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同上,250~251页。在文字起源于图画及早期文字的用途两个方面,陈梦家与迪令格尔的观点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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