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节:说“文明”(2)

人类学讲义稿 作者:王铭铭


福柯不仅是个理论家、哲学家、社会历史学家,而且如果允许我随便说说,那么,我还想说,他还是一个最伟大的人类学家。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与人类学家,内心相通,致力于揭示“文野”之别的害处。“文野”之别不要了,必定使世界的思想中丧失了“责任的原则”、“德性的号召”。于是,有人问:要是什么都不要了,我们的生活到底还要不要规则?还要不要古人说的仁义道德?德里达、福柯这些人,使人感到一种思想的自我解放,可这种完全的没有拘束,恐怕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的,或者更严谨地说,是以牺牲他者和自我之间和平相处的关系为代价的。福柯出名之后,一些老人跟着出名,是因为他们的想法恰好与他相反。比如,埃利亚斯就是这样。

埃利亚斯的著述很质朴,他没有追求一种什么“后现代”或“后后现代”,他只是想从历史事实出发,解释世界性灾难的动因。我上面提到,他证实他的观点的方法,是比较德国人与英法人,特别是法国人。埃利亚斯特别欣赏法兰西,认为法兰西文明,因为源于宫廷,所以很有风度。在他的论著中,他描绘了宫廷怎样经过不同阶层的精英走向民间,使精英成为典范,大众成为典范的模仿者,最终形成优雅的风气。埃利亚斯所说的那些,是有根据的。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有部著作叫Distinction,就是在说法国人的风雅与社会区分形成的事儿,如果不是生在法国,他不可能体会那么深,写出那么好的书。

按说,法国文明应该是令人类学家痛恨的,人类学家向来反对区分,如果主张区分,也是为了对话交流。可是,法国人有十分令人厌恶之处,他们有时可爱,比德国人容易接近,比较有人文色彩。可是,他们讲究起来,还真的可以说是过分了。过分地讲究礼仪,使人与人之间产生更大距离,使社会成为丧失朴实的原始性。人类学家所谓的“原始社会”,与法国社会最不同。要是大家去过少数民族地区,一定会看到,那些被我们看成是少数民族的人,之所以是少数民族,恰是因为他们与我们多数人不同,没那么多讲究。他们可以指着你的裤子说,“我喜欢这条裤子,送我吧!”也会说,“啊,你既然喜欢我的裤子,你就拿走吧!”假如我们从少数民族村寨请个人去巴黎,他一定会感到不习惯,因为在那里,不仅自己穿戴要符合特定的场合,而且更不可能指着别人的裤子,说自己想要。巴黎的文明,禁止我们将欲望朴实地表现出来,这一事实,就是埃利亚斯文明论的证据。

埃利亚斯针对的,还是欧洲近代化,或者是欧洲现代性生成的历史进程。在他看来,法国式的现代性(“文明”),比德国人的现代性(“文化”),有更多的优点,而之所以法国式的现代性有更多优点,恰是因为这一现代性比其他类型的现代性更有利于社会控制人的野性。

埃利亚斯的观点对于追求“野性的思维”的人类学,是一种极大的挑战:他的追求与人类学家的,正相反,他追求的是“文明性”;他对于“文明”的歌颂,与一般人类学对于“野蛮”的歌颂,唱着反调。那么,我们在人类学内部为什么还要谈他的书?坦白说,我之所以常常引用他的书,是因为他的分析方法对于我分析中国礼仪的历史有用。可是,在这个专业性的运用之外,埃利亚斯的论点又有什么意义?我过去想得不多。现在想来,他的理论不仅有方法论的启发,而且,本身像是一面镜子,为我们“反映”西方人类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参照。在近代科学严格的学科分工体系中,人类学被给予的任务,是研究“野性的原始人”。在“原始人”中混久了,人类学家形成了欣赏他们的习惯,这一习惯,出自于“相对地看文化”的善意态度,对于世界各文化间的和平相处,是有裨益的。然而,各文化之间该在什么样的世界制度下进行交流?是不是尊敬了“原始人”,就完事了?我看不一定。从埃利亚斯的《文明的进程》及弗洛伊德的《论文明》,我们看得出一种不同于福柯的《疯癫与文明》的观点,前者,确认压抑“人性”,是人与人和平相处的基础,后者,怀疑这个,挑战这个,像人类学那样,对于我们社会中的规矩,给予极其超然脱俗的批判。二者对我们都有启发。但对于人类学而言,更紧密的任务,似乎应是直面“文明”概念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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