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对纷繁复杂的人类学施加任何过于单一的概括,因为那样总是错误的,但假使还是有必要理解到底20世纪人类学有何总体特征的话,那么,我们却可以说,它便是:尽管一百年来有不少致力于研究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人类学家,但不知怎么地,人类学总是与批判“文明”的“历史臆想”、质疑“文明”相对于“野蛮”的优越性的论述关联着。也因此,大体上说,20世纪人类学——特别是其欧洲类型——中,“他者”的意象替代了“蒙昧”、“野蛮”。有必要注意到,尽管古时候欧洲语言里的“他者”,恰指对自我有威胁的异己(alter),其原意本也是“蒙昧”,但人类学家却鲜有例外地坚信,这个概念所代表的意象,更贴近于“客观”及人类学学科的学术志向。
19世纪与20世纪之间,清晰的界线是难以勘定的,但似乎还是存在——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如同福柯那样,将19世纪人类学视作一种野蛮主义的文明自画像,将20世纪人类学视作是一种文明主义的关闭野蛮的“技艺”。不过,我们又应承认,我们印象中从前者到后者的“质变”,本质上是一种“量的积累”——事实上,两种似乎有质的不同的处理法,都基于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吐人肉习俗”。将异类分离在外,是对理解他者与“我们”之间差异的方法,无论这一方法表现为进步主义的文明论还是表现为野蛮主义的文化论,其所导引出的认识,都与那种致力于将他者化为己身的力量的“食人肉风俗”不同。
幸而,人类学论述有着与《癫狂与文明》接近的反思性,人类学家有着与福柯接近的揭示能力,人类学并未把“他者”视作癫狂之人,人类学家也并未以“医生”自居。人类学这门学科在19世纪保持着一种在“他者”中寻找自身的影子的旨趣,在20世纪开拓出“他者为上”的视野,始终试图扮演自我与他者之间桥梁的角色,人类学家也常被形容为穿梭于文化之间的“英雄”,其备受讴歌的传奇,多与他们那奥德赛般的传奇有关。除了那些几乎覆盖全球的民族志叙述之外,20世纪西方人类学所给我们留下的主要遗产,恐怕还是“他者为上”的文化观。文明与野蛮之别,源于文明的自负,现代人类学“他者为上”的认识姿态(无论是文化普遍主义的,还是文化相对主义的),则站在一个不同的立场上。19世纪文明的自负与20世纪西方人类学独特的“他者为上”姿态,是两种复归古史的方式:一个复归于“蒙昧”,寻找文明的基因,一个复归于“野性”,反观致使文明沦为野蛮的动因,希冀达到一种“自我与普遍同情之间的平衡”。人类学的文化观告诫我们,要对“文明”所意味的一切保持高度警惕,对于那些将自己的文化形容为“文明”的人,他们提出严厉的批评。在人类学中,文明与野蛮是一对不该构成关系的对手,如果说二者之间在接触中确已构成关系,那么,这一关系也被视作是不平等的、支配与被支配的不合理关系。“文明”最好是让那些被“文明人”视作“野蛮人”的人们,永久地停留于其本来的状态中,以一个总是“原始”的表情,被人类学家注视,并经由被注视,成为一种从远处注视着“文明人”的目光,而这种目光,总是对“文明人”的自觉有益。
社会科学中,人类学确是一门突出的“复古主义”学科,它的二分世界观,及它的从业者——人类学家——对于作为学科“看门概念”的“他者性”的坚持,有时看起来接近于中世纪的“愚人船”——一种将异类排除于自身社会之外的观点,有时看起来像文艺复兴的文学与哲学“癫狂论”——一种将特异性等同于创造性的观点,以不同的姿态,人类学自身成为一个“范式”,它虽时常承认“文野相通”,却极难给予现实存在的“文野混杂”、“我他合一”状况以清晰的理论概括。
兴许又如列维·斯特劳斯再次所“戏称”,多数人类学家总是有能力穿越于文化之间,或者,通过穿越,扮演自我救赎的角色,但却难得身处“社会之间”:
有的时候人们说,欧洲社会是惟一产生人类学家的社会,而且欧洲社会的伟大之处正在于此。人类学家可能会想要否定欧洲社会在任何其他方面的优越性,但是他们必须尊重此处所提出的这一项优越性,因为如果这项优越性都不存在的话,人类学家自己就不存在了。但是,事实上,人们也可以做出正好相反的宣称:西欧之所以会产生人类学家,正是因为西欧深受强烈的自责所苦,这种强烈的自责迫使它会把自己的形象和其他不同的社会做比较,希望比较之后,那些社会也被表明为具有西欧社会的种种缺陷,或者是可以借以帮助解释西欧社会的种种缺陷是如何从自己社会内部发展出来的。然而,即使把我们的社会和所有的社会,包括过去的和现在的在内,加以比较真地会动摇我们的社会基础的话,其他的社会也会遭受相同的命运……如果我们不是食人魔的社会的话,而且如果我们不是在这种不光彩的食人魔竞赛中得第一名的话,我们就不会是人类学的发明者了……人类学是赎罪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