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文明不是虚幻的和不可捉摸的,而是由一系列具体可见的工商文明“基因”组成的。这些基因,我理解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首先表现在产权问题上,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不能你的也是我的,财产权归属含糊不得。只有产权明晰,才能平等交易、谋利双赢。其次表现在良性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上。一个普通的人,公司职员、工人、店员、工程师、退休官员,无论是谁,都可以低费或零费注册兴办企业,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家。这是其他任何政治和经济结构都难以容纳的人人平等精神,也是市场社会活力永存的原因。
在我国,“无商不奸”的说法流传已久,却错得最为离谱。其实商人最讲和气生财,买卖公平。一个在自家和单位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当他走进市场,会明显感到心灵得到抚慰,因为那里不会有哪位商家不尊敬他。工商精神驯化了人野蛮的一面,使人变得温和柔顺。你要生存,也得允许我活下去;你要赚钱,我也不能总是吃亏。商人之间,永远是一种平等相待、和谐共生的关系。
民主。商人最反对苛政、重税的侵扰,拒绝垄断和特权,所以商人最推崇民主,要求自己应得的政治权利,如英国早在13世纪末就有了下议院。商人进入议会,目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工商精神渗透到政治生活中,就是“有事好商量”。无论多么重大严峻的政治问题,都依靠商人式的协商、谈判、讲道理的方式解决,再也不是成王败寇。独裁、垄断变得越来越不得人心,输不起变成了输得起。所谓现代民主政治的架构,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建得起来。可是这么多年了,我们的学者、专家,没见几个鼓吹这种价值观的,也算得一个不小的遗憾。
1787年制定的《费城宪法》,与其说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不如说是工商文明对人类政治文明的杰出贡献。美国制宪会议116天的时间里,由55位实业家、银行家、农场主、债券投机者组成的委员会,拿出公司老板斤斤计较谈生意的本事,一个小数点一个小数点地计算各州众院议席的比例,见不到我们在法国革命、俄国革命或中国革命中常见的情景——你死我活的政治争斗,花费巨大代价才换来发展机会。美国的政治家是商人,不屑于跟自己过不去,更不会做赔本的买卖。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群“乌合之众”锱铢必较的政治谈判,美国革命才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了国家二百多年的平静如初、长治久安。
法治。商人的财产权和与他人订立契约,最需要法律的保护。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中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如泰格[1]描绘的商人(包括零贩、运航贸易商、银行家、工业家等各种不同身份的商人)对法律体系的影响。现行法律体系源自11世纪的城市生活,这种生活导致了对罗马法及罗马法私法观念的重新发现。在北欧国家,商人(mercatores)是“市民”(burgenses)的同义词。在中世纪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基于商业扩张的需要,建立起自己的法律体系和商业法庭。中世纪市民社会的这种带有自治性、独立性和普遍性的法律秩序成为法治文明的道德基础,也使市场化行为的负面反应如货币拜物教等得到了遏制,在封建社会内部催生出新的生产关系并最终取代了旧的生产关系,形成了近代法治文明社会[2]。而这,恰恰是中国社会发展演变史上几乎完全缺失的内容。
现代社会,法律已通过代议制移由国家立法机构掌控,企业家的手里没有法律,没有刀枪,只有金钱、资本。但他们仍如以往一样,有本事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勤奋,使资本增值和得到妥善管理。他们把维护和遵从工商文明的各种原则和法律规范作为自己的本职和责任,并带动其他社会成员也认同相同的规则,始终如一。
合作。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处于分散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有反抗暴政的意识却极易被暴政所镇压。工商业的发展把大量人口聚集于城市中,居住方式的改变导致人群由分散走向集中,于是为群体抗争暴政提供了人力资源,联合起来的人实施的革命行动就爆发于城市中,如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都如此。
现代竞争意识应如此表达:商业竞争是一种生产力,是一种社会互动,有着深邃的合作内涵,是市场社会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而不是一种粗俗的竞争关系,不是单纯的谋利行为,也不是一个只关乎“游戏者”自身利益的封闭游戏[3]。
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斯认为,任何一个人,只要他的职责是把不同的人组织在一起而形成一个小群体,他从事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的制度创新活动,相当于履行政治家的责任。所以,在诺斯的眼里,政治家与企业家的身份是有相通之处的。哈耶克则认为,凡是创造着“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人,就可以叫作“企业家”[4]。
信用。市场社会的基础是信用,建立信誉是企业推销产品的最佳手段。历史上,新兴企业家为了逃避封建君主的横征暴敛,发明了汇票,这是一种把不动产转化成动产以保护自身利益的办法。具体说,就是把货币财产转化成印在纸面上的数字,商人可拿着它走遍天涯,到任何地方兑现和流通。曾有历史学家把汇票出现的意义等同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陌生人之间远距离合作的基础是信用,只凭一个签字就可实现兑换,也只有在工商社会里才可能做得到。今天,现代市场社会仍是契约经济,依靠信用维系,信用不在了,人类就会退到蛮荒状态。
讲诚信是企业家最起码的伦理道德,这与中国文化不谋而合。中国传统文化把诚信视为谦虚的前提,或者说,一个人是否谦虚,决定着你是否讲诚信和有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韩诗外传》曰:“易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其国家,近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易经·系辞》曰:“谦,德之柄也”;《易经》六十四卦之第十五卦《谦》中则有“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的说法,王弼注曰:“牧,养也”,即人的自我修养。日常生活中则演化为“谦谦君子,湿润如玉”,从未听过哪位牛逼哄哄的家伙被他人称作君子的。可是,中国作为传统的谦谦之国,却从未认真提倡这个本属于自己的原创价值观,算是很大的遗憾。
创新。企业家具有敏锐的商业眼光,敢于承担风险,把创新视为自家的职责。许多企业家都失败过,特别是成功的企业家,失败可能不止一次。他们所获得的财富是社会对创新活动的承认和奖赏,是对他们所付出艰苦努力的酬谢,如熊彼特所说,“企业家和他们的创新活动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与企业家比起来,政府因其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过度管制和腐败的存在,不太可能在创新方面有较大且持久的作为,甚至可能成为阻碍创新的因素,如熊彼特所说,“它的职能主要是社会性的,而不是商业性的。”
《公司的力量》向我们展示的正是这种创新生命力之所在。人们通常认为“工作是为了活着”,而秉持工商精神的硅谷人却认为“活着是为了工作”。在那里,创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失败被视为一种值得彰显的资历,因为那表明你曾经尝试过奋斗。失败并不丢人,反而是值得炫耀的荣耀。你经历的失败越多,人们越认为你的经验丰富。不只是硅谷,所有现代企业发展的生命力都在于创新。唯有创新,才会带来整个民族的进步和发展。
熊彼特所说的创新包括广泛的内容:引入新的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料和零部件的供给,实行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等。现在我们总是说要建设创新国家,可是我们是否明白,创新需要宽松开放的心智和环境,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能让我们的企业家如鸟儿一般自由飞翔在天空。缺了这些,创新便不可能,拿诺贝尔奖也不可能。
责任。就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 “敬业精神”。 在韦伯看来,人类社会之所以有200年的工业进步,主要是因为出现了秉持基督新教伦理的新型人类,这些人仿佛在遵行“神的召唤”。在他们的眼里,“赚钱”不再是养家糊口的问题,而是对上帝崇拜与否的问题,是能不能成为上帝的选民的问题。韦伯把这种新型人类看做“具有资本主义精神的企业家”,强调的是一种超越“居家过日子”层次的精神追求,市场经济生生不息的源头就在这里。
[1] 编者注:Michael E. Tigar,美国刑事辩护律师。
[2] 参见郭志祥:《法治文明与商人阶层》,载《法学》,第2期,2003年。
[3] 参见罗伯特·C·所罗门:《伦理与卓越:商业中的合作与诚信》,罗汉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
[4] 参见汪丁丁:《企业家的精神》,载《管理与财富》,第7期,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