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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赢即我赢(1)

决胜红海 作者:周大江


E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企业协同办公系统开发的IT企业,能够为企业的管理信息化提供基于协同OA(OA即“办公自动化”的简称)平台的全套解决方案。E公司基本的产品构架是以协同OA为平台,与绩效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成本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招投标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子系统共同组合成一体化的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E产品)。

客户普遍反映,在采用E产品之后必将给企业带来工作方式的革命;但同时也承认,当初在做出采购决策时充满了忐忑不安,因为信息化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充满诱惑而又极其陌生的领域:既跃跃欲试,又疑虑重重;更重要的是,E公司并不很知名,虽然和同类知名品牌相比较它要便宜许多,但客户心中还是没有底。数月之后才逐渐开始放下心来,因为在应用过程中发现,E公司的产品具有高度的稳定性,而且客户可以在无需任何技术支持的情况下就能轻松实现基本功能(比如内部审批流程)的个性化调整。

这样的客户反馈虽然令人欣慰,但严峻的现实是E产品的销售情况一直非常不理想。销售部门手头积累的大量意向性客户,要么总是犹豫不定、久拖不决,要么投标时总会因为品牌影响力的弱势而输给竞争对手。

E公司曾经聘请过一家专业调查公司,专门收集主要竞争对手客户的反馈。调查结果发现,虽然竞争对手的知名度远远高于E公司,但其产品的客户价值远不具优势,甚至在某些重要方面明显处于劣势,比如一体化的接口技术;但是,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却远远好于E公司,比如销售额及其增长率。原因很简单,它们涉足这个行业的时间要早得多,已经找到了适合自身的商业模式,并且积累了相应的品牌影响力。

作为一家技术(产品)成熟而品牌影响力微乎其微的新公司,E公司的状况如同困兽,如果没有突破,就会被活活困死。

于是,E公司的管理层决定进行全方位的反思,期望在这种反思中找到新的突破点。他们用原始而严谨的结构化思维方式,“滴水不漏”地全面梳理了公司方方面面的问题。

经过10多天的深度思考、相互碰撞甚至是激烈争执,逐渐形成了如下四大方面的共识:

一、E产品的“信号标准”明显弱于对手

“信号标准”和“使用标准”是哈佛大学著名教授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两个概念,用以分析客户的购买决策过程。

波特认为,客户在决定购买某个商品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权衡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方面是该商品的外在形象,包括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以及影响品牌印象的重大事件。品牌形象是指某个特定的品牌给客户产生的印象或联想,比如IBM电脑意味着高质量、诚信和可靠,这种印象或联想的产生如同输出了某种影响客户购买决策过程的“信号”,因此称之为“信号标准”。另一个因素是该商品能够为客户创造的实际价值,包括商品的质量、稳定性、(配套)服务等等方面,因此称之为“使用标准”。

从理论上讲,“使用标准”应该是决定客户购买决策的唯一因素;但在现实中,由于商家与客户之间在行业信息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因此,客户不可能完全以“使用标准”来进行购买决策。通常情况下,它们对某个商品的判断,首先要取决于“信号标准”,尤其是团体采购(区别于自购自用的私人采购)过程中,“信号标准”的作用会更大。在团体采购中,采购者不仅仅需要考虑商品的实际价值,更需要考虑组织内部其他人的看法。因为没有直接参与采购过程,这部分人与商家的“不对称”会更严重。如果采购者要想获得这部分人的理解或认可,就会不得不倾向于采购“信号标准”更为强势的商品。比如,采购IBM的电脑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人们通常不会产生负面联想;但如果是一个不知名的品牌,就会有人猜疑采购过程是否存在不正当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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