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沉的两大本,厚厚的千余页。那是多么枯燥、琐碎、繁复、乏味的流水账啊!记得鲁迅自己描述过:
我的日记……写的是信札往来、银钱收付……例如:二月二日晴,得A信;B来。三月三日雨,收C校薪水X圆……尤其是……薪水,收到何年何月的几成几了,零零星星,总是记不清楚,必须有一笔账,以便检查……
但是,旗手的账,总不能算作“变天账”罢。
百无聊赖之际想:好罢,我正好是学数学出身的,就来查查鲁迅的账罢。“中国文化人经济状况”的自选研究课题,原来是这样开始的。
首先注意到鲁迅每年都买很多很多书,每年日记后面都专门附有一篇长长的“书账”。从1912年5月鲁迅抵达北京,到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病逝,在24年又5个月的漫长岁月里,鲁迅一共记载了25篇书账(每本日记一篇),共计购书9600册,及古碑、刻石、画像等拓片6900百张,真是洋洋大观!一看书名就像翻开菜谱一样:那都是很好的书,其中有许多很珍贵的书!这是我最羡慕的!
鲁迅爱逛琉璃厂、淘古物字画,爱吃馆子、摆酒席,孝敬老母,资助亲友,前期在北京住四合院时就雇用女工和车夫;后期在上海住大陆新村三层楼房,他和许广平、幼子海婴三人更雇有两个女佣,晚年全家经常乘出租车看电影、兜风、赴宴席……但那么大的开销,得需要多少钱啊?
中国文化人,一向出于清高“耻言钱”或出于隐私“讳言钱”,然而我在牛棚里,没有钱,才懂得钱的重要性。鲁迅1923年曾向我们的祖父母一辈人(那时都是莘莘学子)作过“娜拉走后怎样”的报告。一针见血地挑明——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61页。
那么鲁迅一生究竟挣了多少钱呢?没有人精确统计过。太费事了!只有像我这样的傻瓜,才干这样的傻事。我庆幸“十年浩劫”没有白过,收获之一就是算清了鲁迅24年又5个月,即8000多天的账。按照鲁迅在日记中的自述,他的收入(如果没有遗漏的话)来自下列四方面:
(1)公务员收入
民国一成立,鲁迅就应蔡元培之召,担任教育部公务员,时间长达14年之多;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他的名义收入如下——
1912年5-7月,每月津贴60银圆;8-9月,每月“半俸”125银圆;10月后定薪俸220银圆。
1913年2月后薪俸240银圆,12月后仅有九成即216银圆。
1914年8月薪俸增为280银圆。
1916年3月后增为300银圆。
1924年1月(民国十三年1月)重缮之《社会教育司职员表》载有周树人应得四等三级“年功加俸”(每年加薪)360银圆。但是20年代以后教育部经常拖欠,实发三分之二即平均月付200银圆左右。
(2)教学收入
“五四”以后,鲁迅除了供职教育部以外,还先后在北京的八所学校兼课,时间长达6年(1920-1926)。1920年8月接受北京大学蔡元培校长聘请,兼任北大国文系讲师,同时又兼任高等师范学校(后为北京师范大学)讲师,每周各一小时,讲授《中国小说史》,月薪各18圆,共36圆大洋。鲁迅兼职的其他六所学校是:世界语学校(1923年开始,月薪15圆)、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开始,月薪13圆5角)、中国大学(1925年,月薪10圆)、黎明高中(1925年,月薪6圆)、大中公学(短期),另有一处“集成国际语”学校是义务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