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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新青年》同人为何不要稿费(3)

鲁迅时代何以为生 作者:陈明远


在《鲁迅日记》中,还可见到他进广和楼看文明戏(如1912年6月11日)和到真光电影院看电影(如1924年11月30日)的记载。20年代北京的剧场称为“戏园子”。著名的广和楼戏园门票2角,城南游乐园门票2角,电影院(黑白片)票价1-2角。最贵的演出,票价在1银圆左右。

根据1927-1929年的调查材料,当时北京的手工业者、木匠、人力车夫等,每个家庭每年消费约200银圆,合每月17银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600元、2009年人民币1200元)左右,这是社会下层的水准。而当时《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生活消费比一般高出几倍,都无衣食住行之忧。

虽然收入甚为丰厚,但以北大清华为代表的文化人对于道德自律甚严。蔡元培先生除了实行学术自由以外,还创导“进德会”,确立“八戒”。

甲种会员:不嫖娼、不赌博、不纳妾;

乙种会员:于前三戒以外,加不当官、不做议员二戒;

丙种会员:于前五戒以外,加不吸烟、不酗酒、不伤活物三戒(关于“八戒”的说法略有出入,如最后一戒有说是不吃肉,也算保护动物吧,大同小异)。

《新青年》同人,绝大多数加入了“进德会”,至少是前一二种会员。他们是封建礼教的破坏者,也是现代道德的实施者、推行者。

《新青年》成员都有相当稳定的中等阶层收入,所以他们办的“同人刊物”方能做到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每期轮值的主编者可以拿到200银圆的编辑费,以备业务之需。鲁迅在五四时期写作小说、新诗、散文、杂感的时候,确实没有想到要以稿费来谋生。但是这种情况在几年以后有了根本变化。

大约在1922年,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化人开始注重稿费、版税收入。无论是左翼还是右翼,都出现了一群又一群依靠写作为生的“自由职业者”,说得更明确是自负盈亏、承担经济风险的“自由撰稿人”。文学研究会、创造社、南国社……都投入了文化市场。

此后一个长时期内,就没有不计较稿酬的作家了。最有代表性的是鲁迅,他在1926-1927年完成了从固定收入者(公务员)向自由撰稿人的转化。茅盾、巴金、老舍、田汉、曹禺、丁玲、沈从文……都成了靠“爬格子”谋生者,逐步树立起文化市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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