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夜雨、品苦茶,读周作人《自己的园地》和《鲁迅的故家》。击节长叹,其痛何如!唯赏鉴其文品之独特情趣,益发憎恶其人品之无耻无行。
周氏兄弟,五四齐扬;暗堕启明,辉耀长庚。友人常吁嗟:“假如知堂先生有勇气别妇抛雏、随三校教授跋涉至四南联大……或假如他虽沦落故土,却同俞平伯等守节独善……”
然而历史上是没有“假如”的!提出某一事件“假如不曾发生”这类问题,实在没有多大意思。“史家的任务是尽可能地弄清楚已经发生的事件,并且对它出现的前因后果,做出符合实际的说明。”
鲁迅说得最清楚:“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这真是不幸而言中了!周作人一度出卖其手足情义于家,二度出卖其人格节操于国;终于两度卖掉自由。第一回在1923年,第二回在1938年。
第一回已经在前文《鲁迅在北京和上海的住房》中简略述及。周氏兄弟反目,周作人逼迫鲁迅及老母、鲁迅发妻搬出北京八道湾四合院大宅,这段恩怨已引发了许多论述。追其根源,有的归诸行为误会、有的归诸妇人谗言、有的归诸个性差异……但我认为,寻根究底还是离不开一个“钱”字。
周作人、信子夫妇的经济生活要比长兄鲁迅阔绰得多。据三弟周建人回忆:主妇信子“气派极阔,架子很大,挥金如土。家中有管家齐坤,还有王鹤招及烧饭司务、东洋车夫、打杂采购的男仆数人,还有李妈、小李妈等收拾房间、洗衣、看孩子等女仆二三人。即使祖父在前清做京官,也没有这样众多的男女佣工。……周作人任他的妻子挥霍,不敢讲半句不是。早在辛亥革命前后,他携带家眷回国居住在绍兴时,他们夫妇间曾经有过一次争吵,结果女方歇斯底里症大发作,周作人发愣,而他的郎舅、小姨(笔者注:羽太信子的妹妹芳子、后嫁给周建人,不久又离婚)都指着他破口大骂。从此,他不敢再有丝毫的得罪;……甚至被拉着要他到日本使馆去讲话。平日里,一讲起日本,总是趾高气扬,盛气凌人;讲到支那,都是卑贱低劣。而周作人只求得一席之地,可供他安稳地读书写字,对一切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鲁迅看不过去,对周作人进行规劝,无非是”花钱要有个计划、也得想想将来“这一类话。也真有周作人这样的人,把好心当恶意。
当时周作人在北京大学已是资深教授,月薪280银圆、兼职费220银圆,再加上稿酬、版税,月收入至少500银圆(合2009年人民币4万多元)以上,比当时的鲁迅更有钱,不像早先那样再需要长兄的扶持。一旦觉得从长兄身上难以再任意榨取,周作人终于翻脸不认人了。他所要独吞的,是八道湾的大四合院,在他看来,这才是比”兄弟怡怡“更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