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大化革新(5)

日本历史 作者:(日)井上清


大化革新与壬申之乱

从此,大化革新就节节取得了进展。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第一,废除皇族与中央和地方的贵族、豪族们拥有的领地和部民,将全国领土和人民都作为天皇的公地和公民(朝廷的手工业部民未废除)。第二,为统治这些土地和人民,设置了中央集权的行政机关,把全国领土划为首都及其周围区以及国、郡和里的行政区划。第三,确定全国统一的税则即征收定额的租、庸、调和杂徭等。为使人民能负担这些赋税,又制定了《班田收授法》,为实行这项法令又建立了户籍与缴纳赋税册。应该说这三点就是大化革新的三大钢领(内容详见后)。大化革新并不是废除拥有领地与部民的皇族与贵族们作为一个阶级的政治和经济特权,而只是重新做了调整。就他们某个人来说,以前“伴造”和“氏上”养尊处优的地位丧失了,原来可由他们任意驱使的奴隶式民众被抽调走了。因此,在他们中间就出现了反革新派,有的,原则上虽赞成革新,但在进行方式上又有矛盾,这也是必然的。公元649年,革新政变时曾是个举足轻重的斗士、新政权最初的右大臣苏我仓山田石川麿,就因有叛变嫌疑而被诛灭全族。在大的社会和政治变革时期,几年后从变革初期有功的人当中出现反对派,这在古今东西都是一样的。

在朝鲜,这时新罗日益强大起来,并向统一中国不久的唐朝朝贡,接受了唐朝庞大的援助,加强了对百济的压迫。百济虽向天皇政权求援,但朝廷却束手无策。在这期间,公元660年,唐与新罗的大军一举灭亡了百济。在援救百济问题上无所事事的朝廷,不但丧失了在朝鲜的仅有的一点威信,而且还受到了国内反对派的蔑视。

朝廷为恢复失去的威信、一举解决内外的困难,决定举全国之力征讨新罗。公元661年,当时的齐明天皇还迢迢赶赴筑紫,指挥了远征军,但齐明不久就病死于筑紫。于是中大兄皇子成为事实上的天皇继续了远征。公元663年,日本军在白村江海战,被新罗与唐朝联军所歼。日本军受到了致命打击,于是就携很多百济遗民急速败归本国。

新罗在公元668年进一步同唐军一起灭亡了高句丽,而建立了朝鲜史上最初统一了整个朝鲜的王朝。它一方面与日本恢复邦交,另一方面又努力廓清唐朝势力。到公元676年为止,就将唐朝官吏与军队全部驱逐出去了。

白村江战败后,中大兄皇子的朝廷断了侵入朝鲜的念头,专心致志于巩固国内统治体制。公元667年迁都于近江的大津,随后,中大兄皇子就正式充任天皇(天智)。近江朝廷优待自百济流亡的旧官吏与旧贵族,并充分利用了他们的知识和文化以兴建新的国家体制。但,近江朝廷文化之花虽然盛开,可是在社会底层流荡的却是苦于对外征战与迁都负担的群众怨声。皇室及贵族中的反天智派利用了这种形势,势力增大,从而加重了政局的不稳。

公元671年末,天智天皇死后,大友皇子继位(弘文天皇)。天智天皇之弟大海人皇子对此不满。六个月后发动叛乱,形成波及从大和到伊贺、伊势、美浓、尾张和丘江数国的大内乱。在大海人皇子方面,有新罗血统移民的支持,而他们又与汇集在近江朝廷的百济流亡者相对立。弘文天皇斗争失败,自缢身死。这次战乱发生在壬申年,故称壬申之乱。大海人皇子即位是为天武天皇。

天武天皇在其执政的14年间,未设一位大臣,凡事皆由他独裁,从而就确立了天皇的权利与神的权威。在对外方面,天武天皇朝廷与新罗通好,每两年或三年就遣使赴新罗一次,同时又几乎是每年都要迎新罗使节来日。

另一方面,新罗对敬而远之的唐朝则断绝了交往(公元701年文武天皇时才恢复)。天武朝廷就是如此专心地学习了新罗建设统一国家的方法。在天武天皇执政时期,曾发布过称为《飞鸟净御原朝廷律令》的成文法,其条文则未传于后世。但在此基础上,天武天皇后过了两代即文武天皇的大宝元年(公元701年)时则完成并施行了所谓的《大宝律令》。“律”大体相当今之刑法,“令”则相当国家组织和行政各法及今之民法与诉讼法。《大宝律令》后来(公元718年,日本养老二年)曾修改过一部分,成为《养老律令》,但主要之处并未改变。由于这一律令的制定与实施,学习新罗并以大唐国为模式的“法制齐备”的古代天皇制国家,就名副其实地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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