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新政实践的时空轮廓(5)

变革中的危机 作者:楚双志


(三)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阶段划分

如何划分袁世凯集团在新政中的活动阶段,这在史学界还是一个崭新的问题。本人认为,大致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根据新政的内容采取的划分法。根据事物的活动内容来考察一个事物或现象发展的基本过程,这是划分该事物或现象发展阶段的基本方法。从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内容来看,光绪二十七至三十一年(1901—1905年),北洋新政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虽然也有举办新军、警察、学务等方面的社会活动,但其改革内容并没有涉及国家的根本政治体制的关键问题,改革还主要集中在学习西方军事、科技、经济、教育等较浅层面,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一时期可以作为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第一阶段。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袁世凯实行天津地方自治、投身立宪运动到宣统元年(1909年)袁世凯被黜回乡止,袁世凯集团在新政中的活动开始涉及改革国家的根本政治体制问题。这一时期改革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开办天津地方自治与要求设立责任内阁等问题上面。这个时期可以看做是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第二阶段。

2.根据新政举办地区不同而采取的划分法。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山东、直隶、东三省三个地区。山东时期是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开始阶段。既然是开始阶段,各方面情况还都不熟悉,处于探索时期,存在不足是很正常的。事实上,早在清廷关于新政的上谕发布之前,袁世凯为首的袁世凯集团已经在山东开始筹划和推行一些新政的措施了。直隶时期是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取得成就最大的阶段。这一时期袁世凯身兼直隶总督及八大臣之职,位高权重,意气风发,在直隶地区进行全方位的改革,袁世凯集团的人才优势至此充分表现出来,取得的成绩也最为令世人所刮目。东三省时期是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结尾阶段。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但取得的成就却很可观,对清末民初的东北历史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根据举办人不同而采取的划分法。北洋新政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开始到宣统元年(1909年)基本上结束这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这一新政在不同的地区,由不同的领导人主持之间有没有什么细微的差别,能不能够区别开来。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从领导人的划分来看,由于各人的性格、气质、领导作风及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取得的成绩必然有所差异,不同领导人在位时期也可以作为袁世凯集团推行新政的划分标准。从光绪二十七至三十三年(1901—1907年),山东地区和直隶地区的新政全部由袁世凯来主持推行。袁世凯是袁世凯集团无可争议的领袖人物,其能力和气魄在本集团的领导人物中也无与伦比,罕与其匹。这一时期,他支持推行的新政自然成绩最大。袁世凯调京后,他举荐的直隶总督继承人是杨士骧。杨为科举出身,原为李鸿章的重要幕僚,投奔袁世凯后很受袁世凯赏识和提拔,曾先后保荐他为山东巡抚与直隶总督。杨士骧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后,率由旧章,凡袁之设施,毫不敢改,唯袁之规是循,唯袁之矩是蹈。 “一蹑故迹,不少变,内外晏然,不知帅之易者”,彻底成了袁世凯离任后的一个守成者。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杨士骧去世,端方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端与袁世凯比较亲近,虽然不属于袁世凯集团的成员,但也可以视为袁世凯集团的同盟者。他的短期继任也基本上是继续贯彻袁世凯在直隶推行的政策,基本上没有什么作为。同年十月,端方去任后由陈夔龙继任直隶总督,不到一年辛亥革命便发生了,陈在任上基本上也没有什么作为。宣统三年(1911年),张镇芳又署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但他的作用就是为袁世凯看家护院,稳定直隶形势,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作为。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袁世凯集团推行的直隶新政在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杨士骧病死后即已结束。至于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元年(1907—1909年)徐世昌在东三省举办的新政当然也算作袁世凯集团在清末推行新政的一个部分。徐世昌是袁世凯集团领袖中的二号人物,他长袖善舞,脑筋极活,将袁世凯集团大批得力人物及其军队带往东北,推行的新政成绩也很斐然。

上述的划分方法也许是不科学不完全的,但它起码可以对袁世凯集团在清末新政中的活动过程作一个量化的分析和处理,对于考察袁世凯集团在新政中的活动与作用提供一个观察的视角。这一问题还值得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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