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暑假期间,他阅读了一些讲实验主义的书籍,其中对杜威的著作十分倾慕,因而产生了要到哥伦比亚大学亲聆其教的想法;而此时他也感觉到在绮色佳这个地方社会活动太多,有碍学习之上进,所以他决定转学到纽约大地方去,“万人如海一身藏”起来。他在给他母亲的信里说,“儿近思离去绮色佳,来年改入哥伦比亚大学,此学在纽约城中,学生9000人,为此邦最大之大学。儿所以欲迁者,盖有故焉:(一)儿居此五年,此地乃是小城,居民仅有万六千人,所见闻,皆村市小景,今儿尚有一年之留(原计划1916年归),宜改适大城以观是邦大城市之生活状态,盖亦觇国采风者所当事也。(二)儿居此校已久,宜他去庶可得新见闻,此间教师虽佳,然能得新教师,得其同异之点,得失之处皆不可少。德国学生半年易一校,今儿五年始迁一校不为过也。(三)儿所拟博士论文之题需用书籍甚多,此间地小书籍不敷用,纽约为世界大城,书籍便利无比,此实一大原因也。(四)儿居此城已久,友朋甚多,往来交际颇费时日,今去大城市则茫茫人海之中,可容儿藏身之地矣。(五)哥伦比亚大学哲学教师杜威先生,乃此邦哲学泰斗,故儿欲往游其门下也……儿居此五年,不但承此间人士厚爱,即一溪一壑都有深情……然此实为一生学业起见,不得不出此耳。”(1915年7月11日信)
胡适既作了充分思想准备,故于1915年9月20日怀着依依难舍之情离开了他所谓的“第二故乡”绮色佳,而心里暗自思量说:我离家11年,今日心中之故乡,只有模糊之溪山,及依稀之人面而已。老母、诸姐、一师、一友,此外别无所恋。而绮色佳之溪壑师友,却历历在目。此五年之岁月,在我生为最有关系之时代。其间所交朋友、所受待遇、所结人士、所得感遇、所得阅历、所求学问,皆吾所自为,与自外来之桑梓观念不可同日而语。今当去此,怎不怀念。昔人桑下三宿尚且有情,况五年之久乎?次日晨抵纽约,旋印搬入哥伦比亚大学,入毕业院学习,哲学部长是杜威博士。他认为“杜威为今日美洲第一哲学家,其学说之影响及于全国之教育心理美诸方面者甚大。”从此他拜在杜威门下,亲受其教,很快就成为实验主义的信徒;然而在生活中却又使他走向语文革新的道路上去,这是大势所趋,时代之使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逼上梁山”。
1915年夏天,美国东部中国学生会成立了一个“文学科学研究部”(胡是文学股的委员)。之前,中国在美的“留学生监督处”里有一位钟文鳌先生,他极力主张改革中国文字:“废除汉字,改用字母”,以为教育普及非有字母不可。胡适对此主张,大不以为然,曾作文表示反对。在“研究部”的年会上他作了一篇《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的文章,从国文的角度提出问题,参加讨论。而赵元任也有文章,题目是《吾国文字能否采用字母制及其进行方法》,从国语的角度提出问题。他俩的文章在会上宣读后,引起大家的注意。胡适在文章里说,汉字之所以不易普及,原因不在汉文,而在于教授的方法。所以他说汉文乃是半死的文字,既然如此,不当以教活文字的方法去教授,而应当跟教外国文一样,需要翻译讲解,不能从背诵中去求其字义的了解。由此可见,胡适虽然不反对废置文言,但是他这时已经指出文言文是一种“半死的语言”,而把语体文(白话)称之为活的语言了。这是一个小小的进步,不料后来竟成为他在文学革命道路上的起点。这次会议以“中国文学问题”为主要议题,并从“国文”与“国语”两方面进行讨论,这是胡适建议的;他自己独当一面,另一面商请赵元任主笔,赵也同意了。对于赵的学问和为人,他是一向很佩服的。因此,每与人评论留美人物,辄推常州赵元任为第一。并称:“治哲学、物理、算数皆精。以其余力旁及语言学、音乐皆有所成就。其人深思好学、心细密而行笃实、和蔼可亲。以学以行,两无其俦,他日所成,未可限量。”赵后来回国,在中央研究院史语所专门从事语言学的研究,对我国语言学和汉字改革工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罗常培先生1927年在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任教,这时正好碰上赵元任回北京南下调查方言,他利用这个机会,把多年积攒下来的问题,和赵讨论了一个多星期,收获出乎意料之外,他后来回忆说:“的确比自己摸索着读三年书受益多得多。”可见赵元任对语言学研究之深,非同一般。
这年秋天,就在胡适即将离开康奈尔大学时,他的一位同乡好友梅光迪(字觐庄)正在绮色佳度假。梅是安徽宣城人,就读于威斯康辛大学,已取得文学学士学位,正准备入哈佛大学去跟当时有名的文学批评家白璧德(Irving Babitt)继续深造。9月17日胡适为了送梅光迪入哈佛大学,作诗一首相赠,其中有云:
“梅生梅生毋自鄙,
神州文学久枯馁,
百年未有健者起,
新潮之来不可止,
文学革命其时矣。
吾辈势不容坐视,
且复号召二三子,
革命军前杖马棰,
鞭笞驱除一车鬼,
再拜迎入新世纪,
以此报国未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