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成就与贡献
根据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的宗旨,傅斯年很快为各组选定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他担任所长的20年里,各组在这些课题研究方面均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一)新史料的搜集与整理
历史组把整理清内阁大库档案、整理校勘《明实录》作为工作的重点。清内阁大库档案是指清朝政府存放在内阁大库中的明末至清代的诏令、奏章、则例、移会、贺表、三法司案卷、实录、殿试卷及各种册簿等。内阁大库原编为6号,礼、乐、射、御4号所藏全是明末至清代的档案,书、数2号除收藏赋役书、命书、朱批谕旨、乡试录、殿试卷外,还藏有明朝文渊阁旧籍及各省府县志。宣统元年(1909年),库房损坏,这些档案书籍被临时搬放于文华阁两庑和大库外边的庭院里。露天堆放非长久之计,于是主管学部事务的大学士、军机大臣张之洞奏请将其中书籍捡出,成立“学部图书馆”(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前身)保存。档案部分被视为无用之物,经内阁会议讨论后,拟予以焚毁。学部参事罗振玉奉命接受书籍,发现批准焚毁的档案都是十分珍贵的历史资料,于是建议学部设法予以保存。获准后分别存放于国子监南学和学部大堂后楼里。辛亥革命后将这批档案材料划归教育部历史博物馆收藏,于1917年全部移放于午门端门洞中,当事者时或盗窃之。后来教育部曾两次派人进行“整理”,将一些比较整齐的材料翻捡出来,其余的则胡乱堆放,使之更加残破散乱,被盗窃之现象亦更为严重。
1922年,历史博物馆方面经费短缺,于是在这批档案上打起了主意。把它们装进了8千个麻袋里,总计重量15万斤,以“烂字纸”之价格,计4千大洋,卖给了北京的同懋增纸店。该纸店又改用芦席捆扎成包,准备运至定兴、唐山两地重新造纸,同时从中挑出一些较为整齐的案卷,拿到市场上出售。罗振玉闻讯后,急以三倍之价赎回。将已运往定兴的部分重新运回北京,运至唐山的部分改运到天津存放。他曾雇人对某些案卷进行了整理,编印成《史料丛刊初编》10册。以私人之力,全面进行整理绝无可能,长期存放,其财力实亦难及。罗氏计无所出,只好转售他人。据传外国人有欲出重金购买者。1924年,李盛铎以1.6万元价格购得,乃于北平、天津分别赁屋存放。1927年,李氏因房租价高难以支付,且所租房屋漏雨,损及书册,乃急欲转卖。当时平津学人虽知这批材料价值甚大,但均以价格太高且难以保存整理而未敢购买,时日本人又生觊觎之心,且已染指于兹。
1928年春,著名考古学家马衡致函傅斯年,建议其购买这批档案。当时傅斯年正在广州中山大学任教,同时筹备成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他在讲授《中国文学史》课程时,专门讲了有关史料搜集整理的问题。他将史料分作“直接的史料”和“间接的史料”两大类,指出在史学方面后人要想超过前人,首先“要能得到并且能利用前人不曾见或不曾用的材料”,他也提到历史档案问题,说《明史》是间接史料,而明档案则是直接史料。[1]如今大批的历史档案摆在面前,这对于以搜集新史料为己任的傅斯年来说,自然是无价之宝。所以他接到马衡的信后,马上找中山大学校务委员长(校长)戴季陶、校务委员朱家骅商议,二人都说应该买下,但数万大洋的款项难于筹措。迁延至9月,一次,傅斯年与胡适、陈寅恪三人聚餐,又谈及此事。胡、陈均嘱傅斯年,务必设法买下。当时中央研究院已经独立,蔡元培出任院长,杨杏佛为秘书长(是年11月以后改称总干事),历史语言研究所筹备工作就绪,正待宣告成立,傅斯年以专任研究员兼所长已成定议。于是傅斯年决定求助于中央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