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民暴动的发动,事实上不能有多分准备起见而推迟,如果这种暴动事实上不能估量到较大范围内的胜利,那么,党应当使这种暴动采取游击式的战争(不去占领县城或巨大的地域,长久的时期,不去费力建立大规模的军队等等,而以人数虽少却是团结巩固的暴动军,经常不断的袭击政府的军队或地主的武装)。这种游击战争,随后很容易发展而生巨大的农民暴动,进一步而达到在较大的范围内夺取政权。······农民暴动之后,如果专意占据县城而忽略乡村中土地革命的根本工作,不去发动更多更广的群众,不使群众自己取得土地取得政权(苏维埃),那么,这便是军事的机会主义。
当然,也不是完全不要军队,总结屡次失败的教训,瞿秋白在决议案中特别指出:
中国革命总经验,尤其是屡次失败的教训,都证明要使中国现在的雇佣军队,变成革命斗争靠得住的工具,是不可能的,因此,凡是暴动胜利而有可能组织正式的革命军队的地方,本党应当组织完全与雇佣军队不同的工农革命军。
在这里,瞿秋白提出的以暴动发展游击战争、组织工农革命军和防止暴动专意攻城而忽略了乡村中土地革命工作的策略,已经蕴含着暴动不要急于攻城的思想。
12月,瞿秋白在他的《武装暴动的问题》一文中,分析了为什么这时中国革命不能急于攻城而“只能创造出一种特殊的斗争策略,便是游击战争”?因为,中国的特殊条件,即经济上、政治上的分散、落后,以及帝国主义列强的操纵,使中国统治阶级内部经常处于“分裂冲突”之中。他指出:
中国豪绅资产阶级因为资本主义发展的落后,不能成为一个整个儿阶级势力,他们内部分裂冲突,而没有组织成全国家中央集权政府的能力。因此,革命不能有夺取“首都”,一击而中的发展形势。
虽然在这篇文章中,瞿秋白仍然坚持认为城市工人暴动是革命胜利的关键,但他对“城市中心”观念提出了质疑,认为中国革命不会像俄国十月革命那样,通过一次“首都”的武装起义,“一击而中”,就能夺取全国政权。中国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离不开乡村工作。这种理论上的探索对寻找中国革命道路的实践必然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与此同时,瞿秋白在指导各地武装起义的实践中提出并不断丰富了“农民割据”的思想。海陆丰起义胜利后,党内有人把它称为“割据”。当时瞿秋白是反对用这个名词的,认为只能说是建立革命区域。但是,随着土地革命斗争的深入,瞿秋白逐步接受了这个既生动又形象的说法。此后党的文件、决议比较频繁地使用“割据”一词,并且关于“割据”的思想也越来越深入、细致和具体。其一,明确割据局面的建立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即以暴动创造割据,在敌人统治“薄弱”、力量“空虚”和矛盾较多的地方,在两省或几省交界地区,在“农运发达”或有革命影响及群众武装的区域,创造和发展割据局面。其二,指出“革命地域的建立和扩大”是“农民割据”的前景。瞿秋白认为“游击战争必须进于革命地域之建立”,“现在各地的农民暴动的斗争方式,必须确切的了解游击战争的意义,和明显的树立创造革命地域的目标”。其三,提出以局部割据“威胁与包围”中心城市的思想。广州起义失败后,以瞿秋白为首的临时中央政治局认识到孤立地在一个大城市举行武装起义是不能取得胜利的,因而提出以农村的分区武装割据向中心城市作包围发展的思想。1928年2月18日,中央在给河南省委的信中指出,中心城市是“敌人政权的所在”,其周围农村必须“切实造成各区农民割据的局面”,对中心城市作“威胁与包围”,使城市的暴动“不是在各地暴动之先,不是简单一城市的暴动”,而是全省暴动之“汇合”。显然,中央这一武装夺取政权的斗争策略包含着某种农村割据包围中心城市的设想。
这时,瞿秋白虽然没有直接提出武装夺取政权要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然而他的探索确实沿着这个方向前进了一大步。当然他的探索是与全国各地党组织一起进行的。大革命失败后,全国各地党组织都在分别探索革命的出路,各有自己的答案,各有自己的实践与创造。南昌起义及其南下是一种答案;湖北的攻城暴动失败后,被打散的起义武装或“上山”或“下湖”坚持斗争是一种答案;湖南的毛泽东率领起义受挫后的革命军上井冈山又是一种答案。有些答案实际上已经开始在实践中扭转只注意城市不注重农村、只着眼进攻而忽略适时退却的指导思想。但是各地探索都离不开中央的指导。瞿秋白在党中央的地位和身份,他的思想和主张对于全党逐步走上开展游击战争,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探路”工作,对于毛泽东代表全党最终寻找到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具有开拓性的贡献,是我党关于创造农村根据地思想史上的重要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