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实现财政经济的基本好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 作者:陈述


刚刚成立的新中国的中心工作是“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紧紧抓住这项工作,创造了又一个伟大奇迹。

(一)奇迹般地恢复国民经济

旧中国的经济本来就十分落后,经过资本帝国主义的长期掠夺和破坏,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战争,三年多内战更使它遭到严重的破坏。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抗美援朝战争正在进行、帝国主义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的艰难条件下,党决定实行“边打、边稳、边建”的正确方针,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自力更生,不失时机地抓紧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党和政府首先大力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促进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贸易的恢复和发展。在工业的恢复和发展方面,党强调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主要依靠国营经济,首先恢复和改造原有的企业,还兴建了一批新的骨干企业。

经过全党全国人民三年的艰苦奋战,实现了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1952年,中国工农业总产值达到810亿元,比1949年增长77.5%,比旧中国历史上最高水平的1936年增长20%。其中,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53.5%,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45%。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已超过建国前的最高水平。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根本好转,1952年结余7.7亿元。文教卫生事业也得到相应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1952年同1949年相比,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提高了70%,农民收入一般增长30%以上。

在经济恢复的同时,国民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三年中,国民经济的各种成分都得到发展,国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更为迅速。从1949年到1952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国营工业由34.7%上升为56%,公私合营工业由2%上升为5%,资本主义工业由63%下降为39%。工业(包括手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49年的30%上升为1952年的41.5%;其中,现代工业产值由17%上升为26.6%。在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产值的比重由26.4%上升为35.5%。这表明我国经济的恢复,不仅有数量的发展,而且有性质上的变化和质量上的提高。全国各族人民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进行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和恢复国民经济的过程中,也初步地开始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各级党委在完成土改的地区,要把生产互助合作当做一件大事去做。到1952年底,全国已有4242万农户,约占全国总农户的40%,参加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他们共组织了800多万个互助组(其中有8万个常年互助组)、3000多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大批供销合作社和信用社。1951年6月和1952年8月至9月,先后召开第一次和第二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部署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到1952年,共建立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280个,从业人员有21.8万人,产值2.46亿元。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则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逐步引上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到1952年底,接受加工订货、包销、收购的私营工业的产值,已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56%;公私合营的企业有7家;私营行庄则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在实践中,积累了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许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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