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一桩乌龙案(5)

在神木,做个幸福的中国人 作者:朱文轶


这位刚刚经受了巨大悲痛的法官又被泼了一头凉水,张继峰瞬间有种被出卖的感觉。四年前,他还备受命运青睐,可转眼间,命运之神就抛弃了他。这加剧了他心中的失衡感。万念俱灰的法官,打算豁出去,鱼死网破一回,他一纸诉状把他的合伙人告上了法庭。这个更加错误的、引火烧身的决定,把法官逼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还在神木引起了始料不及的蝴蝶效应。

2010年2月份的一审张继峰竟然赢了。他在起诉书中指出陈兴光在煤矿增股的过程中剥夺了他受让煤矿的权利,要求法院确认其和妻子持有煤矿10%的股份,并向这位曾经的合伙人索要1100万元的红利及逾期给付造成的损失。神木县法院立案后,因涉及法院内部人员,经请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被指定横山县人民法院审理。

这场异地审理看上去并未让张继峰失去本地优势,他的所有诉讼请求基本上都得到了横山县法院的支持。很难说,法官们是站在什么立场判张胜诉。有一部分,是这个地区一段时间以来形成的传统:在煤炭的市场价格狂飙突进后,发生在矿主和普通人之间的经济诉讼,矿主败诉的概率要大得多——这基于一个不可言说的共识——发财的矿主们要化财消灾,以消减财富造成的社会仇恨;还有一部分,的确可能是出于“同情票”,这个昏了头的、失败的法官连家都没有了,实在没必要再去为难他。

这次短暂的胜利实际上真正闯了祸。初审结果不仅惹恼了一直不想把事态扩大的陈兴光,还惊动了舆论。精明的陈兴光通过关系把消息放了出去。还有一些躲在背后的人也悄悄把这件事爆料给了一些外地媒体。“法官”和“1100万”一夜间成了网络上最热门的词汇之一。张继峰用没有到手的“1100万”把自己,也把神木县树成了公众的靶子。刚刚从关注神木免费医改的热情里走出去的各类媒体像嗅觉灵敏的猎犬再次掉转头来。

来自榆林的压力立刻传递了下来。干部们听说一把手在办公室里对这样的丑闻恼羞成怒,大发雷霆,责令严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

张继峰也意识到了情势不妙。这个时候,他想退出了。他最大的担心不再是那不切实际的分红款了,而是自己公职不保。当年为了从农村挤进城市,他参加了三次法院系统的内部考试,为此还改动了自己的实际年龄。他对一个朋友说:“领导找我谈话,压力很大,我认了,不想打这个官司了。”他还想把拿到手的钱都交出去,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但退路已经被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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