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贪官忏悔录》(34)

贪官忏悔录 作者:褚兢


上午被小田点穴似的评点我引以为傲的昔日政绩,我的心里像被什么堵了,一整天心情都异常地不畅快。

我没有想到,曾经那么风光的一项工程,几乎所有来临湖的上级领导和外来宾客,只要领他们走一趟临湖大道,他们一定会毫不吝啬地给予赞叹。而且,省内所有的媒体对临湖大道都做过宣传和推介,尤其画报和杂志封面刊登了大量从各个角度拍摄的临湖大道的风光摄影照片,使临湖大道成为省内尽人皆知的工程。可以说,临湖市如今在外面具有的标志意义的形象,一是聚秀岭,二是聚秀湖,第三恐怕就得算临湖大道了吧——可是,这样的工程在小田眼里竟然有那么多的可指摘之处,而小田的态度显然代表了临湖市不少人一直以来的态度。

这项工程我是总指挥,我的功劳谁能抹杀、谁能小觑?全省各地都在提出“快速赶超”的口号,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上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座城市有这么一条堪与北京长安街相媲美的大街呢!

当时我就没有被那些质疑吓倒,许多被挑剔、被怀疑的事情都一一被我摆平,难道还会怕小田这个小小干部的指责不成?

不过,万一现在纪委要把一些已经过去的事情翻出来重新审查,我被“双规”在这里,一切串联疏通打招呼的工作都没法去做,只要有一个地方被查出纰漏,也许真的会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那可就不妙了啊。

我被这个念头吓住了,心里憋闷得难受,无法排遣。晚饭后,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就像一头困在笼子里的野兽。我连野兽都不如,野兽还可以通过咆哮来发泄内心的积郁和仇恨,可我却不能。如果我也吼叫,恐怕会把自己内心的恐惧暴露出来,要不就会被他们当做精神崩溃的表现。

我会这么快就会崩溃?那还算个什么男人,那岂不是孬种?

不可能,我秦小集在官场混了这么久,怎么说也算久经沙场了,哪能这么经不起事儿?打起精神来,姓秦的,别他妈装孬,给自己丢脸——我心里对自己大声喝道。

这么给自己打气,我的情绪总算慢慢扭转了过来。

情绪转了过来,我竟像吃了顺气丸一样,心情没先前那么堵了。

洗过澡,我躺到床上。屋里的灯光让我感觉像是灼热的阳光照耀在头顶,我的脑细胞和昨晚一样,又开始活跃起来。

我想起一些往事,想得最多的,还是白天谈到的临湖大道……想当初,我坚持修建这条路,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做明星项目,一百年不落后!

这句口号提出后,很是博得了不少掌声,特别是我手下那些部门的一批头头脑脑,用尽了天底下的好话来赞美它。似乎可以这么看:这句口号对于临湖大道最终拍板立项,在某种程度上是起了作用的,毕竟,它的诱惑力相当大,对于受到政绩压力的地方首长来说,相当有鼓动力。

当然,在这里我也必须“坦白交代”,这两句话的原创者不是我,而是市府办秘书处的一个小年轻,是他在替我起草的一份讲话稿中首先用了这两个短句,被我“慧眼识珠”,一下就相中了。

外面人不知道,以为但凡秘书都是写文稿的,其实不然。我们领导的秘书就基本不写文稿,他们有自己该做的工作。我们各种各样的讲话稿、发言稿、汇报稿一般都由办公厅秘书处给弄,或者让相关部门的笔杆子弄。他们在起草文稿的时候,既要做到精神与上面文件步调统一,又要在语言表达上有所“创新”,尤其要有“惊人之语”,这可是一个高难度的活。而弄这种文稿,手生了抓不住关键,太老到了又容易陷入窠臼和套路,搞不出一点新意,因此,我个人的稿子最喜欢让那些半生不熟的笔杆子起草,他们写稿既不会太脱离套路,偶尔又会有新鲜的想法冒出来,所谓“做明星项目”这样的表达,只有这样火候的秘书才写得出来,包括秘书处处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都未必想得出这样“经典”的话!

在外面,各色各样的人听我大会小会上反复讲“明星工程”这个词,都认为这是我老秦的发明创造,纷纷赞扬我老秦是个敢于创新的人。他们是拍马屁也好,是出于诚心也好,反正我得当仁不让地认这个账。如果我过度谦虚,不以自己是这句话的创造者而自诩,那就对不起工作,更对不起自己的职位——谁让咱担负这么重要的责任呢?!

至于秘书们,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必须默默无闻,他们自己很清楚这一点。在这方面,他们不会有“版权”意识,也不会向人抱怨——这是他们这项工作的规矩,他们必须遵守。

既然市里明确了这项明星工程,而且指定由我秦小集做总指挥,那些从事工程建设的大大小小的建筑商、承包商就像一大群苍蝇一样,纷纷聚集到了我的身边。他们心里都在掂量:明星工程同时也将是一块大大的肥肉,能够抢到嘴里,比做一般的工程油水更足!

这帮家伙,个个主意都打得不错,算盘珠子敲得叮当响,都想到我这里来分一杯羹。

那一段时间,我是格外地忙。争立项、搞考察、跑资金、做设计……花了我整整大半年的时间。我在外地(省城、京城以及上海、广州等国内一线大城市)待的时间比在市里待的时间长;住宾馆的时间比住家里的时间长,有时回到临湖,我也是在临湖宾馆住——宾馆里那段时间专门给我开了个豪华套房,供我休息兼办公用。以后,工程指挥部正式成立,有了专门的办公地点,宾馆那间豪华套房仍一直留给我,作为生活、工作不时之需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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