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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验的政治经济解读(3)

重庆新事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重庆课题组


但是,如何将社会主义3.0版本的理想,落实到重庆的具体实践中呢?30版本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基本手段。利用3.0版本市场经济的政府公司特征,由政府代替传统经济学所说的市场,去主导市场收益的公平分配,解决通常为人们所诟病的租、利、税为权力阶层所谋的问题,重庆的社会主义实践作出了租、利、税为民生所谋的制度努力。这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1)新发展理念的确立。重庆改变了功利主义发展观的单一经济增长观念,提出以“民生为本”的发展理念。针对1992年以来“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主流意识形态,薄熙来作出新时代的解读:“‘发展是硬道理’,如果发展不能改善民生,那就不是‘硬道理’,而是‘没道理’”[25],并据此提出“要有道德的发展”这样的关注公平和民生的新发展理念。[26]

在重庆具体出台的改善民生的措施以及实施效果中,民生为导向的发展理念也都有充分的体现。

(2)新发展行动的努力。缺乏稀缺矿产资源的西南山区与一般沿海和平原地区的经济发展之最大不同,在于不仅难以吸引外资,而且本地投入基本建设的开发成本极高。这种经济地理条件的不同,使得大多数山区以本地自生的私人资本为主的中小型企业很难像沿海和平原地区那样短期完成资本原始积累,更难在基本建设领域立足。据此,在国有与民营的经营边界,在政府与市场的配比关系上,重庆正在作出努力。

政府所主导的国有资产,主要是在涉及资源开发、基础产业、战略产业等公共性较强而且投资规模较大的范围内。而一般性的生产性领域,则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并且扶持民营企业和外资快速增长。

2009年,重庆市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及外资的比例为40∶49∶11;并且,从近5年的年均增长速度上来看,私营经济(年均增速176%)以及外资(年均增速282%)都较国资(年均增速816%)要高。[27]事实上,重庆已经跳出了一般的“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的讨论,实现了“国民并进”。同时,政府在主导要素的市场化进程中,合理地利用了资源要素,尤其是土地要素的重新定价及市场增值来资助公共服务,进行相对公平的社会分配。在就业、住房和公共建设和福利支出等方面的努力,也已经可以看到新发展理念的落实。

(3)新经营方式的确立。重庆市落实发展理念的经济基础,来自政府掌控的土地资源市场增值和国资增值。重庆政府下属的八大国有投融资集团都实行了政企分开和相对自主的经营。政府财政也不为这些投融资集团担保,只为其注入初始资本金并赋予一定的土地开发权,之后这些企业以此为基础在市场中融资和运营。

当然,这些企业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完成政府的各种公共建设,但都是以项目的方式运作,各个具体项目中企业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和政府给予的相应土地储备收益权都有较为清晰的界定,最终形成了“政府不向项目投入一分钱,也不拿走一分钱”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模式。[28]重庆通过市属投资集团对公共资源经营和建设的做法,主要是通过确立适当的经营边界实现租、利和税之间的协调增长和合理使用。

从重庆社会主义3.0版本的落实看,关键环节在于真正确立了民生为本的发展目标,然后合理确定国企与民企、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最后利用国有资本主导的土地要素增值和国资增值去资助公共服务,从而兼顾了效率和公平,实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理论到实践的升级换代。

学者们也许会考虑清华大学崔之元教授在重庆挂职期间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对重庆经验所作出的理论解读,这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有效的做法,客观上实现了亨利·乔治“单一税制”的社会理想[29]、孙中山“涨价归公”的政治理想[30],也实现了2001年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总地租”理论基础上的经济理想[31]:政府可以只用从土地资源开发中获取的收益满足各种公共支出需求,从而可以少征或不征税以促进私人部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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