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文的“爱”与“死”念起来很类似,在台湾初学法文发音课时,老师曾带着大家反复地练习:“爱与死……爱与死……爱与死……”喃喃地学着这两个带着无边魔法的字,好像一群女巫正念着咒语:“睡吧!睡吧!睡美人,千万别醒来啊!”
爱情与死亡这人生最重要的课题,现在统称“生命教育”,但在傻妈那个年代,爱情是个禁忌,谈恋爱等同偷食禁果,在上大学之前谈恋爱可是触犯校规的。而死亡则是个奥秘,孔子早有明训——未知生,焉知死,所以这两大课题当年大家是不大讨论的,或者说假装无视它的存在。由于防爱情像防贼一样,一路读女校最安全。青春期的爱情原型当然以琼瑶小说为范本,上大学后才发现那种呼天抢地、爱得死去活来的事,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就算想要偷偷参加舞会联谊一下,警察也会取缔呢。等到大学毕业,还没来得及谈恋爱却已被列为适婚年龄,只好相个亲就糊里糊涂结婚啦,等到发现自己嫁错人,孩子也生了两个了……
所以傻妈一向鼓励女儿多谈恋爱,而且绝不轻易出馊主意,深恐她们会重蹈自己覆辙,在众婆婆妈妈中向来以开明自诩,等到了巴黎,才发现傻妈终究还是个老古板。每次出门玩耍,即使目不斜视,也随处可见相拥而吻的男女或相拥而吻的雕像。记得第一次去住处旁的蒙梭公园慢跑——这儿可是巴黎十大公园之一,口袋里揣着相机准备好好拍它几张,可惜的是在罗浮宫里也好,在奥塞美术馆内也好,游客都可以拿出相机对着世界名画尽情拍照,唯独在这儿却会让人踌躇再三,不知该不该拿出相机来。因为花圃两旁的草坡,古树荫下的座椅,到处都是拥吻得浑然忘我的男女,不管镜头对向哪个方向,都让傻妈感觉自己像狗仔队一样,有偷窥的嫌疑。奇怪的是这些拥吻的男女浑然忘我,倒是身为一个不相干的婆婆妈妈,却在旁边偷偷地害臊不已,对恪守礼教的良家妇女而言,这等床笫之间的事怎好当众表演?
即使在拥挤又狭窄的地铁车厢之中,众目睽睽之下,也不时有这类激情的演出。一次上来一对年轻恋人,男的手中还拿着一根奇怪的细长木竿,女的背着一个大布袋,局促地挤在门旁边,两人时而亲吻,时而抚摸对方脸颊,男孩还得不时调整那根随车厢摇晃的长竿,唯一不曾稍离的是那个男孩对女孩的凝视,那对浅褐色的双眼,那炽热得彷佛即将火山爆发的眼神,傻妈脑海中瞬间萦绕起“我的爱情,啊!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的旋律。如胶似漆的缠绵,是那么专注而旁若无人,原来爱情是这么自然,是这么活生生的,不仅仅是存在于音乐戏剧或小说诗歌中而已。
等到看到罗丹的雕刻《亲吻》后,被这座洁白无瑕的大理石雕像震惊得目瞪口呆,说不出半句话来,忍不住像法国人一样,自己问自己:“这是什么啊?”就好像第一次吃到乔安娜做的洋葱咸派一样。原来爱情长得就是这个样啊。这种让人惊心动魄的感动,还真没办法用逻辑去定义分析,却又如此的明确、真实而且没道理可言。罗丹其他的作品再好,包括赫赫有名的《沉思者》在内, 都不曾让傻妈有这种感动。不由得想起卡蜜儿对罗丹长达十五年的苦恋,如果罗丹对卡蜜儿不曾有过绝对而纯粹的爱情,绝不可能如此栩栩如生地雕塑出爱情的“灵魂”,只因为爱情太容易掺进其他杂质了。卡蜜儿为了自尊而自怨自艾以至于亲手扼杀了自己的爱情,或许她的爱情纯度可能还不及罗丹呢!当下立刻原谅了罗丹——这位许多看过《罗丹与卡蜜儿》电影的婆婆妈妈们心目中的负心汉。
跌坐在雕像前的座椅中,像罗丹的另一座雕像《沉思者》般陷入冥想,原来爱情还真的得靠“感情用事”吗?是不能计算得失的吗?是只要曾经拥有就好而无须寄望天长地久的吗?刹那的永恒算不算永恒?唯一能确定的是,因对爱情的裹足不前而错失了爱情,才是人生最大的憾事!
如果说爱情是全世界最浪漫的一个字,那么婚姻应该是全世界最现实的事了。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天敌吗?真如龙应台所说的,爱情变成了亲情才可长可久吗?而爱情成了亲情还算爱情吗?为什么少年夫妻老来就成了伴了呢?追求爱情真的只是为了达成进入婚姻的阶段性任务而已?才刚确定“错失了爱情,是人生最大憾事”这回事,现在又不怎么确定了。然而当在尼斯看过夏卡尔的画作后,又发现对婚姻而言,爱情并非一定只是“幸福的闪光”而已,才明白为什么夏卡尔的画总是和“幸福的滋味”画上等号。在他的画中常有一对身着结婚礼服的璧人相互搂抱着到处飞翔,有的时候是主角,有的时候则在某些隐蔽的小角落神出鬼没。寻找画中这对小小的璧人,竟成了看画时莫大的乐趣。这么神准而真实地画出了“不论何时,无论何处,我都在想着你”的感觉,他把他内心的世界,把他对妻子那随时随地的爱,画得比我们目睹的世界更加现实。原来称他为超现实主义画家一点儿也没错,真的是“超级”的现实。
想到许多婆婆妈妈津津乐道的“要抓住一个男人之前,一定要先抓住他的胃”、“如何经营幸福婚姻”等说法,如果把这些“动态的意念用平面的绘画表达出来”,在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之间也可以处处飞舞着或躲藏着“一对小璧人”,或在一对相互搂抱着飞翔的璧人间,不时有些小小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神出鬼没,这样的婚姻生活,想来或许就不一定是爱情的坟墓了。
想起傻妈大二那年曾经很认真地谈了一段恋爱,所谓的“认真”可不是爱得死去活来的,而是不断地用生物学、心理学、哲学以及刚萌小芽的女性主义等知识道理来分析彼此之间的爱情。尤其把叔本华尊为偶像,竟然买了一本《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当做生日礼物送给男朋友耶!而这位大哲学家对爱情的定义是:“男人寻找伴侣,为的是繁衍下一代而已。”哇啦!看完这本书,再经一番逻辑推敲后,果真这句话成了傻妈坚持要分手的确凿证据。什么叫做“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啊!直到了婆婆妈妈的年纪,到了巴黎,才了解为什么“理性可能会错,而心的感觉绝不会错”的道理!“食、色,性也。”顺其自然才是真正的睿智聪明哩!
沉睡了百年的爱情终于醒来,只是醒来的睡美人不是十六岁,而是已年过半百。面对这门亘古的人生课题,不知道还有没有Redoubler 重修的机会?咦?醒来的睡美人还可以叫睡美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