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用其他问题打破僵局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们会经常围绕钱来谈,其实还有很多方面可以去谈,可以尝试用下面这些条件去打破僵局。
1)以付款方式为交换条件。例如:
宽限期是30天、90天或120天?早付有没有折扣?
预付或是滞后付呢?分期付款的话,每次间隔期多长?
经过第三方(中立方)付款如何?
发货即付还是收货再付?如何监督?
拖欠怎么办?后果如何?
2)再以“交货”为例:
一次交付多少?小包装(或大包装)有没有优惠?
哪方负担运费和保险费?
如用集装箱,出现破损由哪方负责?
用哪种包装?可不可以贴我方的商标?
包装材料能不能防风、防水、防腐蚀?
超出需求的货物由哪方负责保管?
仓储费由哪方出?快速运达一次最少能供货多少?
货物送达要进行何种检验,以哪方的检验为准?
3)在商品规格上也有可供交换的条件。例如:
规格要求有没有“临界”值?如不影响质量能不能变通?
如果能保证使用寿命延长一倍,价格可不可以提高200%?
如果同意将规格要求降到临界值,价钱可以让多少?
对商品的外观要求哪些是真正有用的,哪些只是为了引人注意的?
4)还可以用相互“关系”作交换条件。例如:
让对方独家供应值不值得?多找几家供应商是不是更好一点?
签订独家供应合同以多长时间为宜?
任何合同以多长时间为宜?为了取得长期合同而降价值不值得?如果只和对方做独家交易,该向其索取多少广告费和促销费?
可不可以联合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