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女孩,性的原罪
在我们这个国家,曾经有过一段相当长的时期,传统礼教对女孩有着各种各样的要求,除了“三从四德”还要求纯洁无瑕,纯洁无瑕甚至是用处女膜来体现的。随着新世纪的开启,西方文化滚滚而来,在中西文化的大碰撞下,同居、一夜情、试婚、早恋,一波又一波地冲击着古老中国脆弱的神经。让父母焦虑紧张的除了男孩子的作奸犯科,就是女孩子的恋爱同居。
现在的婚恋观念与古时候已经有所不同。在古代,女孩子不论是自愿或是不自愿失了身,那将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但现在,婚前试婚、同居已经成为常态,先怀孕再结婚也比比皆是,人们看似已经接受了新时代的新观念,事实上是否如此呢?
如果有喜欢论坛的朋友,大概都知道现在网上有一拨网民,他们既不关心时事政治,也不关心文娱新闻,他们长年累月地泡在网上大骂世风日下,大骂女人的婚前性行为,攻击女性的婚前同居是对后来丈夫的不忠。如果这一切真的是事实,骂一骂无可厚非。可问题是,难道是女人自己一个人发生的同居、婚前性行为吗?难道这一切不都是男人主导、参与的吗?甚至还有所谓的“学者”不顾男女体力、荷尔蒙的差别,硬要给女性也安一个“强奸”罪,实在是荒唐至极。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想起被骂为妖妃的妲己?是不是想起只想看看乡村野火却担上亡国罪名的村姑褒姒?是的,那些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男人们不批判男人的劣根性,不批判那些不应该伸向未婚女性的手,也不批判婚后还出轨的男人,将之无所谓地称为“每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反而怪罪荷尔蒙并不旺盛,没有强烈性需求,对爱情的憧憬完全建立在精神柏拉图之上的年轻女人不应该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