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这些男性一边在网上骂着女人们不要脸、不守妇道,一边又紧锣密鼓地向兄弟讨教怎么样才能最快速地脱掉自己女朋友的衣裳,到这时他不会骂女朋友不要脸,也不会骂女朋友不守妇道,因为这一切都满足了他的需要。
这是怎样的不平等待遇?这又是怎样的双重标准?
可恨的是有一些,并且是很大部分的一些女性,从内心里真的认同这种观点,不论感情好不好,不论对方是不是值得,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直到把自己毁掉。同时最让人崩溃的是这样的女人失身并不是自己主观主动的,反而多数是被动被迫的。
上帝说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所以要成为凡人,性是人类的原罪。但到了中国这片土地,性不是人类的原罪,而成为女人的原罪。被君王宠爱,就是红颜祸水,是祸国殃民;而挣脱礼教束缚,勇敢地与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堕落就是罪过,活该得不到幸福。
好吧,我说这么多,其实并不是要你这么想。性本身是人类繁衍的动力,是人一代代传下去的根本,是自然赋予所有物种的权利,与人权一样是人人生而拥有的,不论男人,还是女人。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是爱的归宿,但并不一定是性的起点。爱一个人,与爱的人在一起,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如果你爱的人同样把你当成是精神的伴侣,那么他不会在意你的身体是否完美?如果他过分在意你身体的完美,那么,他究竟是爱你的人还是爱着你的身体?
最后,借香港作家亦舒《玫瑰的故事》里话来结束这段并不太愉快的文字。“她高傲地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不论你是抱着非婚不性的原则,还是能接受有爱则居的妥协,只有从骨子里不认为同居是女人的耻辱,同时自尊、自立、自爱、自强,才是一个女人直起脊梁傲立于人世间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