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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大帮会溯源(23)

江湖三百年 作者:秦宝琦


漕运是一项季节性的工作,每年将粮食从南方运往北京称“重运”,返回南方称“回空”。在回空的半年时间,这些粮船水手们无工可做,只得在外靠佣趁(打零工)度日。舵工、水手们的生活十分艰苦,大臣李绂曾奏称说:他在奉旨“催漕”时,看到漕船回空时遭到冻阻,舵工、水手们难以生存,“苦累难言,深可悯恻”。大臣林起龙也说:屯丁领运漕粮,冬出冬归,过湖过江过河,殚劳涉险,备极艰苦。水手亦赤贫穷汉,一年每名止得身银六两,撑驾挽拽,泥水风雨,使尽筋力。尽管如此,各级漕运及地方官吏还对粮船水手门进行层层盘剥。舵工、水手们苦于运弁、旗丁的剥削,“脊髓已尽,控告无门”。处于漕运组织底层的舵工、水手们,还要受到管理漕运大小官员的盘剥。官员对上隐瞒虚报,对下克扣加派。舵工、水手们叫苦连天。官员们不仅盘剥舵工、水手,对运丁也层层剥削,不仅领运官和押运官对运丁勒索,而且沿途催趱稽查官员及闸坝吏胥也要对运丁进行勒索,到达目的地通州后,仓场衙门和坐粮厅还要对运丁进行勒索。

运丁“有水次之苦,有抵通之苦”。所谓“水次之苦”包括:其一为“买帮陋规”。当检运时,需要行贿买帮,往往花费至两三百金。其二是“水次陋规”,有卫官、帮官常例,而且“名目数十,难以枚举”。以致“船未离岸,已费五六十金”。负责粮船的旗丁等于向朝廷承包了全部费用,而漕运的“陋规”更加重了他们的负担,为了赚取利润,他们便把因缴纳陋规所受的损失,转嫁给舵工、水手。

乾隆年间清吏奏报查获运河沿途官员向粮船索要陋规的账簿时说:江西山头帮旗丁棹上有南漕使用陋规账簿,合计簿中自领运起至抵通州之日,银两土宜,每帮费至四五百两。纳贿之地、受贿之人俱有册可据,有款可稽。由于船户装运粮食,要经过无数道税卡,有时运载的粮食还没运到目的地,运费就已经全部花光。所以,官府也承认:运丁恣行不法者,皆由官弁剥削所致,如开兑之时,粮道发给钱粮,任意克扣,而运丁之都司,监兑之通判,又多诛求;及至启行,沿途武弁借催趱为名百计需索。在这种情况下,漕运水手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建立自己的组织,同各级官员及运丁相对抗,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漕运劳动的集体性,更促成了水手们对互助和建立组织的需求。不仅驾船需要集体的力量,就是通过闸也需要水手、纤夫的通力合作。每一帮船抵闸口,唯有通力合作,才能迅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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