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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新的角色:杨乃武案中的《申报》(3)

晚清真相 作者:黄波


《申报》在报道中完全开放的态度也特别值得赞赏。报馆中人自己撰写评论,同时也接受社会各界的自由来稿,只要言之成理,有一定代表性,就不吝篇幅。在报道杨案的过程中,《申报》既刊载了很多批评官方的言论,同时那些站在官方立场的稿件也能顺利登出。这种客观、独立、不偏不倚的态度,既符合媒体的身份,更对社会有益,因为成熟的媒体,绝不应该有意识地去扩大不同族群、不同利益体的矛盾与对立。

《申报》关注杨案,其目光已超越一个单纯的案件,背后更有以此案为契机,推动中国司法变革的深意。比如,有的文章以西方国家的审案方式作对照,对中国官方习以为常的秘密审讯进行了批评,认为“审断民案,应许众民入堂听讯,众疑既可释,而问堂又有制于公论”,“惜乎审办此案,仍然秘密而不令人观瞻,上难副朝廷秉公为民之深忱,下难解浙省旁观众人之疑惑。……谣言又将大起矣。何也,因其秘密而不使人皆知也”,“吾因此案不禁有感于西法也。西国之讯案有陪审之多人,有代审之状师,有听审之报馆,有看审之万民。”

通过观察《申报》在杨乃武案中的表现,我们很容易得出两个结论:第一,《申报》的确已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报纸。过去我们的《京报》、《邸抄》,也有几分现代报纸的形式,但精神实质何啻天壤,正如《申报》曾经论述的,“邸报之制,但传朝廷之政事,不录闾里之琐屑”,“故阅之者学士大夫居多,而农工商贾不预焉。”第二,自从有了像《申报》这样的新兴报业,中国社会已无法回到从前,重要的是官员已不可能率由旧章,完全如过去一样地“牧民”了。

社会适应一种崭新的角色,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对官员来说更是如此。1874年《申报》曾在评论中对左宗棠通过巨贾胡雪岩举外债有所非议,左大怒,与人函中谓:“江浙无赖文人以报馆为末路”;1875年11月,浙江巡抚对《申报》刊登《浙巡抚委派委员赴粤购买军火》的报道大为不满,派人上门指责《申报》馆,认定其泄露了军事机密;另据《中国报学史》,“江南提督谭碧理曾命人与《申报》交涉,禁止刊载他的消息。”公元1882年1月,因申报议论教育,更有江苏学政黄某特发告示,张贴于《申报》馆门前,威胁要“移文咨各省大宪,”“按律严办”。这些无一不是官员不适应身边这一崭新角色的表现。

很有意味的是,杨案主角杨乃武后来与《申报》结下了更深的缘份。据《清末四十年申报史料》所载:1878年(光绪四年),《申报》主人美查聘请杨乃武担任《申报》主笔之职。谁知他进入报馆后不久,因编发了一篇关于驻英公使郭嵩焘的译文,得罪了郭公使而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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