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马关的李鸿章(2)

晚清真相 作者:黄波


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肩负北洋海军建设重任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向朝廷奏报:“日本步趋西法,虽仅得形似,而所有船炮略足与我相敌,若必跨海数千里与角胜负,制其死命,臣未敢谓确有把握。”

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因上一年朝鲜内乱,与朝鲜关系特殊的中日两国在天津商讨解决办法,中方代表是李鸿章,日方代表即伊藤博文,会议的成果是签订了《中日天津条约》,条约规定:“朝鲜若有重大变乱事件,彼此出兵先行文知照,事定即撤回。”此款无异于承认中日共同保护朝鲜,均有出兵之权利,种下甲午之战的祸根。本次谈判让李鸿章对日本和伊藤博文有了更切近的认识,签约次日,他在给出使日本大臣徐承祖的书信中通报谈判情况时说:“伊藤大使在津两旬,会议七次,始将条约订妥画押。……伊欲鄙人奉特派赴日,便可相让,法事未了,碍难分身。伊藤治国才猷精敏,如银行铁路章程,望时与探讨,详示为盼!”同时又向总理衙门密奏,称许伊藤博文是治国之大才,认定“十年内外日本富强必有可观,此中国之远患,祈当轴诸公及早留意。”

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这是甲午之战的前一年,李鸿章在给出使日本大臣汪凤藻的信中,表示日本海军的实力实在我军之上,他说:“东洋蕞尔小邦而能岁增铁舰,闻所制造专与华局比较,我铁舰行十五海里,彼则行十六海里,……盖以全国之力专注于海军,故能如此,其国未可量也。”“以全国之力专注于海军”,李鸿章认为这就是日本海军发展迅速的根本原因。而我们呢?则正以全国之力筹备慈禧太后的万寿庆典。李鸿章在给同僚的信中当然不敢发牢骚,不但不敢,在挪用海军军费以娱太后的问题上,他还表现得很会来事儿,颇受后人斥责。然而不这样,他如何保住北洋大臣的官位?即使李鸿章不惜乌纱,换一个北洋大臣,还能扛下去吗?

中日甲午之战,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也几乎葬送了李鸿章大半生辛苦积攒的声名。甲午一败,李鸿章该不该负责,究竟该负多大的责任?围绕这一问题,历来史家众说纷纭。笔者的粗浅看法是,对此不能混一而谈,首先应该分清哪些问题“李鸿章无法负责”,哪些问题又是“李鸿章理应负责”的。

有些东西,李鸿章的确没法负责。他和伊藤博文一样,人称“相国”,但伊藤是君主立宪政体下的“相国”,事事按章法施行则可,而他却连海军的军费都无法保证;后人不知历史,常常夸大李鸿章在清王朝中的能量,实则因朝中派系林立,即如李鸿章,也受到多重牵制,稍有不慎就会被人参上一本。他因此多次对部下感叹:“疆臣竭力以为其难,文吏持刀笔而议其后,任事不易,思之慨然”。清人日记记载,李鸿章进京公干,凡来拜会的京官,不论大小,均有今日之“红包”相送。以李之声势,为什么对品阶很低的一些京官也要敷衍?就是为了消除对他任何不利的隐患。当然,这一目的既可以用于“公”,也可以用于“私”;在那个时代,近代民族国家的概念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还相当稀薄,一场国家对国家的战争,不少人竟视其为日本和李鸿章之私事!所以,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说:“西报有论者曰:日本非与中国战,实与李鸿章一人战耳!其言虽稍过,然亦近之。不见乎各省大吏,徒知画疆自守,视此事若为直隶、满洲之私事者然,其有筹一饷,出一旅以相急难者乎?即有之,亦空言而已。……以一人而战一国,合肥,合肥,虽败亦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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