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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动天:不得不做的秀(4)

历史忒不靠谱儿 作者:胡宁


当自以为虞舜被埋井中必死无疑之后,象立刻想去占有虞舜的琴,包括虞舜的两个老婆,唐尧的两个女儿。在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出,当时的那个社会的风气,人伦道德的思想和伦理规则一定还没有形成。

道理非常简单,大儿子尸骨未寒,小儿子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占有他的财产,包括他的女人。这样的霸占,在当时的社会舆论中,包括在广大的劳苦大众中,似乎都没有疑议。

这显然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

残酷而缺少廉耻的现象。

一边是弃老洞,一边是纵火与掘井,老人们,或者即将老去的人们,他们该如何选择?

这中间,关键的关键,还夹有一个一脉相存的亲情。

爱与相互辅助,在N多个年头的共同劳作中,在N多个年头的与天地大自然包括野兽的生死搏斗中,已经无可奈何地建立。于是,人们开始怀疑,就为了几颗米,难道一定要致一位至亲的亲人死去?

可是,生存啊,你不下手,另一人就下手了。

瞽叟的纵火与掘井,说不定就是先下手为强的典范事例。

不难想象,恐怕当初的每一个人,甚至是之后N多代的每一个人,都在脑筋里打旋旋,怎么办?为了这几颗米,真的就要致生养自己的父亲或者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于死地吗?

于是,孝,解决了当时社会这个非常棘手的二难问题。

孝的产生,显然顺应了广大劳苦大众对这一需求的普遍愿望。

一个对秩序井然的和谐社会需求的愿望。

严格说,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也达到了“孝”所需要的基础要求。只不过,当时的社会现象及风俗习惯,还残留着极为“不文明”的余毒。

虞舜,就在这个可以稳定社会的“孝”道当中,脱颖而出。

显然,虞舜的举动得到了当时社会的普遍支持,他为所有的人解决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亲人相残的,残酷而悲凉的现实课题。

所以,在虞舜之后,我们的社会,不仅提倡而且制定法律强制要求孝亲,同时也包括孝悌。

社会秩序逐渐形成。

孝,也就逐渐开始根植于我炎黄子孙的血液之中。

虞舜的那个时代,也许正是孝与不孝相互胶着到白热化,甚至你死我活的时代。虞舜,显然就是那个时代人类智慧的不可或缺的代表。

大力提倡孝,就是尽最大能力地维系社会的稳定。

既保障老有所养,至少不会被送弃老洞等死,又保障子孙后代的繁衍与延续。

虞舜的孝,就是我中华民族世代繁衍与传承的楷模。

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

所以,尧选舜为接班人,其实有他的道理。

所以,虞舜同学就不得不强压心中的私愤,而“孝感动天”,并“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矣。

严格说,天子孝实际上早已超越了单一的“善事父母”的人伦道德操守,而上升为社会稳定和政权稳固的重要手段之一。

当天子的孝超越自己家庭或者家族的范畴,并由朝廷大臣有规模有计划甚至是有预谋地向天下百姓广为宣传的时候,孝,这个本来是规范家庭范畴亲子关系的行为准则,便正式与政治结婚了。

所以,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一个根本无法用逻辑推敲的故事,为什么可以传颂千古。

在上古时代,天子孝便是团结各氏族部落的至关重要的纽带之一。如果某人不孝,尽管他可能有着强大的氏族部落为后盾,但其他的部落也不会推他为天下共主。我相信,天子孝,在虞舜之前已经出现,只不过,他们的表现不如虞舜完美罢了。

其实,以家族意识为核心和农耕文化为依托的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天子孝的最为至关重要的作用,便是为全民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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