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是因为两天后我们渡回来时他还在那里,整件事可能就不会有下文了。我学聪明了,存心把小皮包丢到水里,知道洋流的方向正是向他去的。两天后他给我家里打了电话,说捡到我的钱包,问我要不要拿回去。我们开始约会,我跟父母讲这是命中注定的。
他那时候对海边岩石区的潮池很着迷,跟我讲软体动物和海胆,说浪头随便一打,整个生态圈如何就倾覆了。彼时的奥利弗跟人谈关于海洋的发现时,脸都在发光。现在他只有一个人躲在逼仄的书房里检查搜集来的数据时才激动、才开心。他向整个世界昭示了,自己如何从一个普通的奥利弗,飞跃成了奥利弗博士。过去他一有什么研究上不得了的发现,第一个就跟我说。如今我大概连前十五名也排不上了。
走上第二段平台时我对奥利弗说。“你去找什么呀?”
“去哪儿找什么?”
“南美洲嘛。”我伸手想够背上的一块痒痒处,但是够不到。奥利弗帮我挠了挠。
“冬季繁殖地。鲸鱼的冬季繁殖地,”他说,“座头鲸。”说得好像怕我是白痴,听不懂。我瞪他一眼。“太复杂,不然倒可以跟你讲讲。”
真是个书呆子。“别忘了我是搞教育的,你若表达得当,人家就能听明白,不管什么事。”
我意识到,我在聆听自己说话,像跟我的学生说话时那样,留神听自己句子里的抑扬顿挫。好像脱离了自身,观看一出独幕剧,关于自我中心的教授和他濒临发疯的太太。我有点意外剧中人婕的表现。婕应该放弃争取了。婕从来都是听奥利弗的。我意识到自己在想:这不是我的声音。这不是我。
我对这所房子熟悉透了,上楼要踩多少级楼梯、哪里地毯磨破了、哪里丽贝卡在扶手上刻了我们三个人的姓名首字母,我心里都清清楚楚。刻的时候她十岁,以为这样我们家就能有个传承。
奥利弗的脚步消失在书房那里。我继续走到走廊的尽头我们的房间,颓然倒在床上。想着怎样帮丽贝卡庆祝。带她去马戏团吧,太孩子气。不然去环谷饭店吃饭;去萨克斯百货消费一通——以前这些都做过了。去旧金山、波特兰,或者俄勒冈、波特兰、缅因州——实在也不知去哪里好,因为根本不晓得自己女儿喜欢什么。我自己十五岁的时候就只喜欢奥利弗。
我把衣服脱了,去挂外套,开衣橱门的时候发现,鞋盒子没有了,取代以贴了日期标签的纸板箱:奥利弗的资料。他自己的衣橱已经塞得满满当当;衣服都叠在浴室的尼龙衣橱里。此刻我倒不关心鞋子在哪里,关键问题是奥利弗侵犯了我的领地。
我不知哪来的力气,把那些沉重的箱子一个个搬出来扔在卧室地板上。箱子超过二十个,装了地图和图表,有些里面还有录音存储器。有个箱子我搬的时候破了底,东西像羽绒一样撒了我一脚。
声音太响,奥利弗听到了。他朝卧房走过来时我正在房门外摞箱子,想摞成一堵墙。箱子已经高可及腰,可他还是有办法跨过来。“抱歉,”我说,“这些都得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