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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做事——方圆做事才到位(3)

年轻人一定要懂得的人生经验和人情世故 作者:冠诚


 

成功办事有分寸

办事一定要讲分寸,要把握事情的分量,把握进退的尺度,掌握处理事情的火候,哪些先办,哪些后办;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哪些可以大操大办,哪些不能大操大办……掌握了办事的分寸,也就把握了办事的利害关系。

办一件事,不是说办就办、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要全盘考虑,要了解前因后果,也要区别各种利害。例如:是否涉及他人的利益?是否对自己有负面影响?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必须立足于处理、协调各种利害关系,既争取自己的利益,也不伤害他人的原则,把事情办得圆圆满满。

所以,办事一定要有分寸。

有些事情能办,但有些事是不能办的。一旦办了,于法不容、于理不容、于情不容、于己不利。杨震为官公正廉洁,不谋私利。任荆州刺史时,他发现王密才华出众,便向朝廷举荐王密为昌邑县令。后杨震调任东莱,途经王密任县令的昌邑时,王密亲赴郊外迎接恩师。晚上,王密拜会杨震。深夜辞别时,从怀中捧出黄金欲送恩师。杨震说:“你对我最好的回报是为国效力,而不是送我个人什么东西。”可王密说:“三更半夜,不会有人知道。”杨震声色俱厉地说:“还有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你怎么可以说没有人知道呢?”王密羞愧万分,只得离开。杨震的子孙为缅怀其清正德操,取堂名为“四知堂”。成语“夜幕却金”,说的就是杨震廉洁拒贿的故事。

所以,当有人违背你的人格信仰而托你办事时,你千万不能图一时之利而放弃自己的操守,不负责地答应他、纵容他,一定要慎重考虑、权衡得失。如果你同一些不法之徒合作,干一些违法乱纪之事,必将法理不容。所以,必须断然拒绝那些人的无理要求。

事情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是放弃西瓜拣芝麻,还是丢弃芝麻留西瓜,都要在心里掂量掂量。这样一来,掌握了舍小取大、取重弃轻的原则,就可以舍小利而赢大利。

远古时,大禹为了治水,到了30岁还没有结婚。后来,他和一个叫女娇的姑娘结婚了。婚后刚4天,他就告别新婚的妻子,忙于治水去了。

以后的13年中,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第一次经过家门口,他听到自己新生的儿子正在呱呱啼哭,妻子由于生产的痛苦也正在呻吟,他的助手都劝他进去看看。大禹多想进去看一眼啊,可他有要紧的事要办,怕耽误工作,硬是没有进去。

第二次经过家门时,大禹的儿子已能叫爸爸了。小家伙在妈妈怀里使劲叫着爸爸,大禹只是深情地向妻儿挥挥手就过去了。

第三次,大禹经过家门时,儿子已经10多岁,他跑过去要把爸爸往家里拉。大禹抚摸着儿子的头,叫儿子转告妈妈,等治好水后再团圆,又匆匆地离开。

13年后,大禹历经千难万险,开沟修渠,终于战胜了洪水的灾害,促进了农业发展,使百姓安居乐业。大禹因为治水有功,被舜立为君位的继承人,成了夏朝的第一个君主,历史上称他为夏禹。

大禹之所以成为“大禹”被千古传颂,就在于他能舍小家而为大家,对事情的轻重大小掂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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