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的礼仪
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际中,经常要与各种年龄、性别、身份的人互相交往和相处,都有一个如何称呼别人的问题。由于各国、各民族语言不同,风俗习惯各异,因而在称呼上差别很大。如果称呼错了,不但会使对方不高兴,甚至还会闹出笑话来。
1.国际交往中的称呼礼仪
公众称谓一般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有所变化的。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一般社交场合和工作场合,“同志”这个称呼比较普及。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一些社交场合,称男士为“先生”,年轻女子为“小姐”“女士”,也可以用职业名称来称呼,如教师、医生、律师和导演等;某些职称也可以称呼,如教授、编辑、记者、工程师和技术员等;也可以用职务称呼,如王校长、张主任、李总编,或用军衔称呼,如王将军、杨少校、李连长等。
国际交往中,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这些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戴维先生”“秘书小姐”“杰克夫人”等。但在日本,对女子一般不称“小姐”“女士”,而称“先生”,如“中岛京子先生”。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按国家情况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主席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国家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阁下”。对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法官”“律师”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马丁博士”等。
对于自己已经认识的人,多在姓氏之前加上称呼,千万不可以用名代姓,如说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人们一定要称之为华盛顿总统、华盛顿先生,因为华盛顿是他的姓,如果称他为乔治先生,保证震惊全场。因为只有以前的黑奴才会如此称呼主人的,此点国人都常常弄不清楚,所以也让别人惊异连连。
有不少人一见外国人就称“Sir”(先生),这是不对的。因为这只有对看起来明显十分年长者或是虽不知其姓名但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人士方才适用,当然面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官员、警员等也可以Sir称呼,以表尊敬;而对女士则一律以Madam(夫人)称呼之,不论她是否已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