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2办理电子式储蓄国债相关业务的商业银行
序号 机构名称 序号 机构名称
1 工商银行 21 齐鲁银行
2 农业银行 22 青岛银行
3 中国银行 23 成都银行
4 建设银行 24 西安市商业银行
5 交通银行 25 富滇银行
6 中信银行 26 哈尔滨银行
7 光大银行 27 宁波银行
8 华夏银行 28 徽商银行
9 浦东发展银行 29 长沙银行
10 兴业银行 30 南昌银行
11 招商银行 31 汉口银行
12 深圳发展银行 32 大连银行
13 民生银行 33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14 北京银行 34 恒丰银行
15 上海银行 35 晋商银行
16 南京银行 36 江苏银行
17 广东发展银行 37 包商银行
18 天津银行 38 邮政储蓄银行
19 河北银行 39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20 杭州银行 4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资料来源:财政部网站
者利息到期直接转入投资人资金账户。第六,付息方式较为多样。设计了按年支付利息的品种,适合个人投资者存本取息的投资习惯。第七,未到期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可以变现。电子式储蓄国债属于不可流通国债,符合一定条件的未到期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可以通过提前兑付的方式变现,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到承办银行柜台申请提前兑付未到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本金和利息。
电子式储蓄国债与相同期限储蓄存款在收益上有差异。按规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按5%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到2010年9月,银行3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缴税后的实际收益为。若以1万元为例,在银行存入3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扣除5%利息税,存款人实得利息939元;而如果购买2010年4月10日开始发行的电子储蓄式3年期国债,其票面利率为3年期的固定利率,每年可获得利息373元,3年总和为1 119元,高于存款利息180元。如果计算国债利息重复投资收益,电子式储蓄国债的累计收益还会更高。
电子式储蓄国债的投资流程
一是开立个人国债账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任意一家试点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然后到存折(或借记卡)的开户行柜台填写申请表格,阅读托管服务章程,试点银行审核通过后,领取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凭证。
二是发行认购。携带个人开户所使用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到柜台填写认购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后,在银行单据上签字确认,试点银行在确认有足够的国债销售额度并且投资者有足够的资金后办理认购,最后取得认购确认回单。各期国债均设有统一的认购上限。认购确认回单并非债权凭证,不代表投资者对国债的所有权,但由于上面包含了很多相关信息,建议妥善保管。
三是债权查询。债权查询包括以下三种渠道:到试点银行柜台打印个人国债账户对账单据;拨打试点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查询;若对以上两种查询方式得出的结果有疑问,可以再拨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复核查询电话复核债权。
四是提前兑付。确认准备提前兑付的国债是否处于可以提前兑付的期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凭证和开户所使用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到银行柜台填写提前兑付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后,在银行单据上签字确认,银行核实无误后办理提前兑付,取得提前兑付确认回单。提前兑付要扣除一部分收益并且缴纳手续费,除非急用资金,否则建议不要提前兑付。提前兑付回单上有详细的利息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