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爱人者(1)

影响你生命的12原型 作者:(美)卡罗尔·S.皮尔逊


 

没有爱,生命就无法与灵魂结合。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第一项任务,就是让自己与某人或某事密切结合,最先是父母或代替父母角色的人,以后才是心爱的毯子或玩具。孩子渐渐长大,爱意执著的范围就更大,包括住处房屋、游戏玩具、朋友手足、亲朋好友和各种活动。

人若与世界没有任何联结就会产生各式各样的问题。从封闭自恋,到日常生活中无法对自己、对所爱之人、对工作、对伦理价值给予承诺。

依附和关联是在求生本能的保护下而产生的。这些依附关系非常的原始,是属于感官的、肉体的。母亲与孩子的初期依附关系,包括最基本的吸吮功能,它不仅能满足孩子的身体和情感上的饥渴,也平息孩子的不安。其后,与爱人间的亲密关系,也延续了这种极端肉体的、脆弱的、信任的和渴求亲近、了解与被了解以及表达性欲的特质。

当我们看到某处风景、从事某项工作、通过某种宗教或生活方式,而经验到一种热情,我们就体会到生之本能与欲力(Eros)。工作时,当我们感到与某物的联结特别强,以至于当想到会失去它,就会引起无可忍受的痛苦时,这就是生之本能(欲力)。没有生之本能,我们虽活着,却没有真正的活,因为我们的灵魂没有真正进入生活;是热情执著和情欲渴望等生之本能,让我们真正地活着。

在本能驱使下的选择,往往是非常粗鄙的感官经验。我们的身体与某人相属,却对其他人感到厌恶;我们一想到别的事情,身体即觉得沉重迟钝。当身体与头脑起冲突时,我们会企图使身体听从头脑,于是生活中更充满了烦恼。如果身体和头脑能和谐共存,我们就能很容易地依照身体所给的信息来做决定,于是生活就会平易顺心。

本能的限制

幼年时,我们依本能(欲力)行事,不受头脑的控制,我们单纯地付出热情。开始时我们爱恋父母,无论是悲伤或是快乐,我们和大多数的孩子一般,甚至对极糟糕的父母也心甘情愿地接受。我们不加细察就内化了父母对待我们的态度,于是,我们很可能要花数年的时间进行心理治疗,以重新建立独立的自我意识。然而却也是我们的父母和其他父母形象的人,教导我们要抑制和控制感情。此间矛盾的是,我们得通过治疗,学习去控制我们的感情,因为我们与父母之间牢牢相系的情感联结,使我们想取悦他们。

当我们长大成人,便开始作一连串的选择和承诺,有些选择是可以预测的,比如我们会与谁结婚、会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我们的兴趣是什么,我们会住在哪里,或是政治上、哲学上、宗教上的所属等,我们都可以靠头脑或自我意识来做这些生活上的选择。这些选择通常很谨慎且实际,但是过程中通常必须压抑本能和欲力。

本能乃是属于灵魂的范畴,而非自我。因为我们的文化基本上是由本书所谈论的前5种原型来运作的。这5种原型,以极其强而有力的文化禁令,来牵制着人类的欲力,但是如果够幸运的话,我们的某些选择,仍是由生之本能介入而造成的,它们可能一点都不像是抉择,却反而有一种被迷惑的感觉,例如,当我们与某位“极不合适”、或要付出极高代价的人恋爱时;或是某些人会觉得对某些工作特别有兴趣,甚至薪水不高也愿意从事(例如传教、教书、艺术工作等)。我们常常能轻易地分辨出灵魂的召唤,因为它与谨慎实际的自我意识选择差异很大。

灵性之路

约瑟夫·坎贝尔(Joseph Campbell)说,人生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自我之路”(right-hand path),另一条是“灵性之路”(lefthandpath)。“自我之路”是本书所描述的各种自我的行径(Ego'sway),是谨慎而且实际的。但坎贝尔警告我们说,跟随这条道路,虽然可以攀上成功之梯,然而最终会发现这张梯子原来是靠在“错误的墙面”上。

“灵性之路”(left-hand path)是心灵的道路,比“自我之路”要冒更多的险。它是条追求个人幸福的道路,如坎贝尔所诠释,它是一个人全副精神之所在,是一个人内心喜乐的泉源。一般人可能无法了解,为何“我”选择这样一条道路,也没有人能保证,走这一条路的结果会如何。但是选择它是值得的,因为光是旅程本身就值回票价了。

本能冲动(Eros)的特质就是缺少谨慎的思考。古代的人认为,世上最恶毒的诅咒就是当人注视某个完全不合适的对象时,正好被爱神丘比特的箭射中。当我们爱上某个自我(Ego)根本就不会选择的人时,我们会特别意识到这是本能(Eros)的驱使;可能他的长相不好,可能他未受良好的教育或不富裕。当我们不顾自我的良好判断,而依然深深坠入情网时,我们才知道自己原来并不如当初所想象的那么能控制自己。

伟大爱情故事中的恋人,大都极不合适,或者一点也不理智,像是过去宫廷中蔚为时尚的爱情,根本就是不法的通奸行为,他们妄用本能冲动,与婚姻一点关系也没有。宫廷爱情激情眩目,使得陷入情网中的骑士,可能因情爱得不到回报而丧命。这种爱情并不仅是热情而已(因为它的情欲张力太大),但也不仅只是欲望而已。武士常以自己能为心仪的女士忍受多少痛苦和愿意等待多久,以得到她的垂青来证明自己的爱。若仅是欲望,那两人间会只是生理肉体的关系而已。然而本能冲动(Eros)的情爱,是由灵魂与肉体共同产生的强烈情感。

许多神话传说中的伟大爱情故事,往往因为没有得到他人的同意而成为悲剧(例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就像丹尼士·笛洛蒙(Denis de Rougemont)的古典剧《西方世界的爱情》(Love in theWestern World)所示,伟大的爱情故事都以死亡作结尾。他认为,浪漫爱情故事的形式,是古代自然宗教中,庆祝神祇的死亡与再生之仪式,进入现代西方意识的结果。

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认为性高潮是一次“小死”,同样代表了这种生与死的联结。也许是因为包括性高潮在内的情欲激情,蕴涵着放弃控制和暂停自我运作;在放弃控制和暂停运作之下,“自我”既觉期盼又觉备受威胁。当我们对某个人或某项工作许下承诺时,也就是限制了我们的选择,它也死亡或失去其他选择的机会。每当我们发现自己深深陷入爱欲中时,我们的自我便会失去控制,它使我们(无论男女)产生无可遏止的惊惶。

对这些情形,我们该怎么办呢?忽视自我所释放的警讯并不是办法。其实当我们觉得完全失去控制而感到惶惊,其实是因为我们的自我太过脆弱,以至于无法控制(包容)激情的结果。雪莉·鲁丝曼(Shirley Ruthman)认为,这是因为自我的架构不够健全所造成的。若情侣双方或单方的自我架构不健全,他们就会互相推离,因为他们无法做到同时维持两人的紧密关系,又不致失去自我。要维持极度的热情,双方的强烈相互认同是非常需要的。因此,情侣间总是需要在实际的生活层面建立情感的联系。这就是为何情侣要花时间在一起,在各方面认识彼此,以产生与热情相同坚固的友谊。如此一来,靠心灵境界的最高层次——本我及亲密关系,便可以维系他们之间的热情。

爱情是灵魂的食粮;而自我(Ego)是由灵魂而来的。若没有爱,灵魂便会干涸枯竭。但是当我们与内心深处的大爱相连后,我们就不可能经过路旁无家可归的人而无动于衷;也不可能在晚间新闻中,看到饥饿的小孩面容时,内心丝毫不觉伤动;也不会在看到同事被欺侮时,而袖手旁观。爱,使我们无法忽视自己内在觉得未被爱的部分,也使我们渴求人间更亲密更真诚的联系。

如果我们对以上所谈的这些事觉得无能为力,那是因为随生之本能而来的强烈无力感,而这种无力感是与死亡经验相连的。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有什么是可以做的,大概就是让战士原型或照顾者原型介入。给予我们内在支持和帮助。这时,生之本能所带来的就不仅只是死亡,它也带来生命。并非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如罗格蒙书中所言,是以死亡来结束,也有许多喜剧中的爱情故事,如莎士比亚的《庸人自扰》(Much Ado About Nothing)中的主人翁和珍·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中的男女主角,都以结婚收场。婚姻融合了尊重、谨慎、强烈热情、本能欲望和家庭社会的规范,也表明了它们的重要性。婚姻是一所温床,它蕴涵了爱情、死亡和重生。是爱激动我们,使我们更有活力、更有生命。然而,要达到一个境界,我们必须要放弃过去,以及过去的行为和思想方式,才能让自己重生。

典型的爱情故事经常是两人相爱却遭遇阻碍,以致不能结合。在古典戏剧中,相爱的两人知道自己是手足,若相爱便犯了逆伦大罪;又或者两位爱人的家族是累世宿仇。在现代爱情故事中,则两人可能因误会、或由于文化教养对同性恋的歧视、对不同种族或不同宗教的歧视而牺牲了爱情。如果相爱的人以及他们的环境,无法让爱情开花结果,就会是爱情悲剧,若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则是爱情喜剧。

最后,也是生之本能唤醒我们去感受大地的痛苦。拒绝生之本能,已导致我们否定人类与自然间的关联。这种否定,使我们无法去体会雨林被蹂躏与人类的生存幸福之间有什么关联。人类若要永续生存,社会文化若想从工作狂热、酗酒嗜毒、疯狂消费和否定灵魂精神的病态环境中康复,对生之本能的探索和认识,实在是非常重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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