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降E大调协奏曲(7)

锦-再见萤火虫:最小说TN-学之星大赛(散文卷) 作者:祁定江


我对老枪的印象最深的是他每天最后一个去打饭。食堂里有一个戴前进帽的老头,常穿一双大头皮鞋,喜欢吼几嗓子京剧。每天开饭前,他站在食堂门前朝宿舍楼喊:开饭喽。很像是在唱戏。然后学生就哗的一下拥进食堂。大约在一小时后,老头又站在门口朝宿舍楼喊:锁门喽。这个时候,你会看到我提着饭盒,趿拉着拖鞋,懒懒散散地下楼去打饭。老头说:小子你连饭也不想吃啦?

而后是一脸凝重的老枪走进食堂。

老头跟老枪是老乡,在伙食上对他很照顾。他们默默地配合了大学的这几年。老头退休回家时,老枪向我借钱,给他买了一瓶酒和一条好烟。

老枪,仍旧还是最后一个去打饭。

爱情这玩意儿,只在我们睡不着的时候互相聊聊,聊来聊去就聊到了女人和性,都说得很空泛,也没有在点子上。和我头对头的苏宏磊总能说几句令我们吃惊的话。有一句我至今记得,当然这与爱情是无关的,他说:

“未来是一张附在我们命运里的桃花劫,谁也解不开它的咒语。”

整个谈论中,老枪好像从不发言。有时谈论得很激烈的时候,我们也忽略了他的存在。

B. 引领潮流

从管乐团的事情之后我甚至告诫自己今后不再加入任何一个团体。

但是当我在大学遇见了文学社招收新社员的时候,我的想法就有了突然的转变,当然这样的转变间接地造成了我夜晚看书抽烟的习惯,从而也导致了一场潮流的风行。

苏宏磊是一位体重一百七十斤左右的小胖子。此人来自全国著名的粮食基地,吃得方头大耳。他小我一岁,胡须却很浓密。经我仔细观察,发现他头发稀少,可能头上的那些毛发长到了下巴上。因此,苏宏磊平时显得异常地稳重、成熟和博学,我觉得那不是他的功劳,而是要归功于那些长势凶猛的胡子。有一段时间,我揪搓自己嘴边的那些细小的茸毛,期待它们也为我争光。但后来的那次事故使我消除了这种心理。

我晚上抽烟看书的习惯,就是从那时开始培养的。可是好景不长,我便不能这样做了。因为有一天晚上,我无意中滑落的烟头烧掉了苏宏磊的床单一角以及他的胡子、眉毛、头发。为此他把自己剃成了光头,胡子、眉毛也刮得毫毛不剩。但他报复地朝我床上倒过开水。

这事后来由刘成出面才得以了结。他请了几个狐朋狗友,凑在饭馆里吃了一顿。饭间,我先给苏宏磊道了歉,而后他也勉强给我赔了不是,后来我发现,我们的关系居然是越来越近。没过几天,校园里开始流行起了光头,于是苏宏磊又大吹大捧,吹自己是引领这次潮流的始作俑者。没想到这股风声传到政教处主任的耳朵里,他特地教训了那些光头青年和准备光头的青年,并多次找苏宏磊谈话。为此他苦恼不堪。

而我和刘成也从此好得要命。

他是一个典型的膏粱子弟,只知花钱,不知挣钱。他爸是一个商人,专做石油的,生意做得不亦乐乎。他妈是市里某领导的秘书,据说有不少风流韵事。初中时,刘成曾提着厚礼到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家中去过,结果被人家的父母轰了出来,东西全扔在马路上。他亲口对我说,这是他最尴尬的一次。第二天那个女孩子总躲着他,他却对人家热情依旧,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遗憾的是,那女孩子在一个早晨终究受不了他的死缠烂打而失踪了。经刘成多方面打听,才知道她转学去了南方的一个沿海城市。当时南方给我的印象是:车多、人多、钱多、红灯区多。我担心一个人生活在那种地方,不出车祸,也会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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