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个守墓家族的背影(4)

中国随笔年度佳作2011 作者:耿立


  

无处安放的祖业

当然,官方并未把佘家完全撇开,作为答谢,作为装饰,拟聘佘幼芝为纪念馆顾问。这份荣誉,与栖息意义的“守墓”已有质别,它意味着佘幼芝及其后人,不能再以生活的方式进入祖宅,只能以客人的名义“回家”。

这算什么呢?文化拆迁?精神征地?

这不仅是个不平等条约,还是个缺少理性和智慧的设计。

佘家,不仅是为崇焕墓服务最久的生活“佣人”,更是其最天然、最权威的精神法人。佘家的忠义,崇焕的忠烈,还有什么比二者更能彼此诠释、互为注脚的吗?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精神组合吗?明明一家人,为何硬将之拆散呢?

为方便旅游吗?为弘扬文化和促成更大范围的公共消费吗?

那就更应维护资源的完整性啊。佘家故事,本身即一支独立的精神资源、一道罕见的灵魂风景,在当代,它比遗址更稀缺,更有资质成为“名胜”。如果说,墓是物质遗产,那守墓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遗产。

我实在不解政府那个行为。难道仅仅为了易主?为了让墓地回归人民群众的怀抱?这样的物质归属和户主变更有意义吗?莫非在对方眼里,崇焕墓只是一处地产?

有段影像记录了这段日子的佘幼芝,画面中她泣不成声,伤恸至极。我理解老人的悲愤,她的人生就要变了,这个家族的人生就要变了。

老人一次次交涉、哭诉,希望奇迹发生,希望政府有所动摇,遗憾的是,对方与她一样,所有的耐心都基于一个固执的企图:说服。

我们的编导,用镜头见证了双方的一次对话,下面是一段语音场记——

接待人:“时代变迁了,我们的思想是不是也能变一变呢?”

佘幼芝:“别人的先祖都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房子、地、金银财宝,我的先祖却不是的……这个忠义精神,如果说我要把这个守好了,那这就是祖先留给我的遗产。”

接待人:“所以说,我就想能不能,第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的住和看墓,不要给它混在一起,就是说这个不矛盾。你可以天天来这里头,天天来看,你晚上回家住,这儿有值班的,你也改善改善住房条件,别一辈子老住那个平房,你是不是也赶上享受一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东西呢?我刚才的那个词可能您不爱听,那咱换一个词,就是说我们不要叫聘,您就是终身荣誉馆长。”

佘幼芝:“如果政府需要我的话,我就回来,如果不需要我回来,那我就不回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地是国家的地,房子现在也成了国家的,如果说这个墓非要换给别人守,行不行呢?当然也行,但我的看法,那样它就失去了一种意义。”

接待人:“我想咱们目的都一样,你今天来跟我谈这个,也是为了把祠修好,咱们要方方面面考虑。第一它作为文物,现在是市级的,将来可能是国家级的,文物有文物法的规定……将来要是修出来,里头绝对是不能生火、做饭的,不能这么去生活。”

佘幼芝:“如果说您让我搬走的话,那就意味着不在这儿守墓了,什么叫守墓呢?形影不离,是吧?一直在这儿,我们先祖死的时候就这么跟后人说的。我们要辈辈守墓,一代传一代,也不回南方老家了,先祖的遗志到现在,已经第十七代了,时时刻刻在我们心里面。祖先不让做官,十七代了没人做官,但祖先让我们读书,为什么读书?读书好明白事理。”

……

搬迁,已是板上钉钉。考虑佘家有困难,文物部门用佘家应得的补偿款三十万元,又贴了四万两千元,帮其买了套房子。2002年5月22日,佘幼芝一家离开了52号,去了几公里外一个新区。

焦平,佘幼芝之子,2003年6月,遇车祸身亡,年仅二十九岁。这位佘家第十八代人的不幸,竟然又和守墓有关。2003年,广东东莞建袁崇焕纪念园,邀请佘家派人守衣冠冢,也许想弥补在京不能守墓的遗憾,焦平愿意前往。当时他在苏州打工,若去守冢,即意味着要在广东定居,正谈恋爱的他,希望和女友同去,于是决定先赴吉林拜见女友的父母,不料此行踏上黄泉。

2004年年初,纪录片完成前,编导再次探望佘幼芝,也许刚经历了丧子之痛,老人情绪非常激动——“我现在心里特别激动,别提这事,一提这事,我心里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在我孩子面前,在我先生面前,我怕他们替我着急,我也不敢难受啊,我就背地里,上厕所或者做饭的时候,我的眼泪啪哒啪哒往下流……我总觉得这是我的遗产,他们说,房子、地是政府的国家的,但是守墓是我自己的遗产啊,他们不能剥夺我这个权利。我要求不高,我要求一点也不高,我要求在附近,哪怕给我一个半平方米的小房,叫我离那儿近一点就行,我出来进去的,我天天能看到它。我心里头疼,我这心都疼……我回去一看,野草丛生,草那么高了也没人剪,那里面什么都有,什么塑料袋、烟卷头,还有他们施工单位往里溅的白灰,我自己拿笤帚扫都扫不出来,一点一点往外抠。”(语音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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