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课 多做分外事(10)

成功法则3:自我创造 作者:(美)拿破仑·希尔


评注

在《思考致富的巨人:拿破仑 ·希尔传》一书中,作者小迈克尔 ·J·里特写了一个关于希尔所写的一封信的故事。当时,希尔即将从商学院毕业,投奔著名的检察官鲁弗斯 ·艾尔斯。

“我刚刚完成了商学院的学业,完全能够胜任做您的秘书。对于这一职务,我已向往许久。由于我之前没有经验,我深知,在我一开始工作时,我获得的东西要比您得到的多。因此,我愿意花钱获得从事此份工作的权利。“只要您觉得合适,您可以任意向我收取费用。 3个月之后,您开始给我发工资,并从工资中扣除向我收取的费用。 ”

艾尔斯很快便雇用了希尔,并向希尔支付了工资。希尔获得了成功。他每天最早来到办公室,最后离开,不辞辛苦地工作。他还是一位出色的会计员,做事仔细认真,愿意在职责范围之外做更多的工作。这一点成为他日后取得巨大成功的法宝。

回报递增法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发现,我也并不是主张将多做分外事的原则作为利用这一法则的方式。我只是在对诸多成功因素进行多年研究之后提出了这一点,我想读者在认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之后,也会看重这一点。

现在,通过一个试验,你可以惊讶地看到自己身上原来拥有诸多能力。

我要提醒读者,在做这个试验时,不要像一位接受试验的女士那样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她认为,哪怕你拥有芝麻粒大小的信仰,只要你对远处的一座大山下达命令,它便会挪动位置。

这位女士住在一座高山附近,从她家的前门望出去便可以看到这座高山。一天晚上,她在睡前命令这座大山自行移到别的地方。第二天早上,她跳下床,冲到门前向外望去。然而,那座大山仍赫然立在原处。她说:“不出我所料,我就知道它会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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