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尔 ·唐尼斯一开始为通用创始人威廉 ·C·杜兰特工作时职务卑微。然而,他很快便成为了杜兰特的左膀右臂,并担任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总裁。正是通过回报递增法则,他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服务,从而促成了自己的职务升迁。
有一次,我见到唐尼斯时问他为何会如此快升迁,他用几句简短的话回答了我的问题。
“当我一开始与杜兰特一起工作时,我发现他总是在下班后长时间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因此,我也与他一起加班。没有人叫我这样做,我只是觉得杜兰特先生也许在加班时会需要别人的协助。他经常会环顾四周找人为他找一份资料,或者为他做些小事情,这时他便总会发现我坐在那里随时听命。因此,他便养成了有事情找我的习惯。这便是事情的全部。 ”
“他便养成了有事情找我的习惯。”让我们再次读一遍这句话,体会其中蕴涵的深意。
杜兰特为什么会养成一个有事情找唐尼斯的习惯?因为唐尼斯将自己不离杜兰特左右当成了自己的分内之事。他刻意将自己置于一个能够提供额外服务的位置,从而使回报递增法则适用于自己。
有人告诉他这样做吗?没有。他是自愿这样做的吗?是的!他说是能够接近有权力提拔自己的人这样一个机会促使他这样做的。
现在,我们便进入到了本课最重要的部分。我认为,所有人与唐尼斯一样,都拥有利用回报递增法则的机会。你可以用唐尼斯一样的方式运用这一法则,提供在别人看来往往因为得不到报酬而推卸或者逃避的服务。
如果你想反驳说“我们的老板与别人不同”,那么请马上停止这样想。你的老板当然与别人不同,所有人在大多数方面都不一样,但大多数人都自私这一点却是相同的。实际上,正因为他们的自私,他们才不愿意像卡罗尔 ·唐尼斯这样为竞争对手工作。如果你具有敏锐的判断力,并设法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从而使自己所服务的人不能离开你,那么他们的自私可能会使他们将你看做一项财产,而不是义务。
我所经历过的一次大幅度的升迁来自于一件看上去并不起眼的事情。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一名与我的老板在同一层办公的律师走进来,问我是否知道从哪里可以找到一名速记员,因为他要在当天完成一项万分紧急的工作。
我告诉他们,我们所有的速记员都出去打球了,如果他晚来,我也会去。然而,我又告诉他,我可以在任何时间去打球,而他的工作却必须要马上做,因此我很愿意留下来。
就这样,我帮他做完了那项工作。当他问我需要多少报酬时,我半开玩笑地说,“哦,因为服务对象是你,那就收大约1000美元吧。如果是别人,我便一美分也不会收。”他笑着谢过我。
在我这样回答时,我从未想过他果真会给我 1000美元,但他的确这样做了。 几个月之后,我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件事情,他给我打电话,询问我现在的收入情况。当我告诉他之后,他说他打算付给我当时开玩笑说的 1000美元,支付方式是给我一份工作,工资每年涨1000美元。
在那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放弃了打球的计划,向别人提供了并不十分情愿但没指望索取回报的服务。然而,我就是这样在无意间利用了回报递增法则。放弃星期六下午的休息并不是我的义务,然而这却是我的权利!同时,这一权利为我带来了收益,因为我获得了 1000美元的现金以及一份较之从前更高一级的职务。
在近2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思考这一做分外之事的权利。思考的结果使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们每天花一小时做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其收获要大于工作一天履行自己的分内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