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激动不已地给了唐飞一胜利的拥抱后,看到他羞红脸扭捏的样子,我第一次发现我家唐飞还是挺可爱的。
自从唐飞做了我的小弟,他每天的生活可以说是时时有惊喜,刻刻风生水起,有血有泪。
我和同班同学唐飞于一年级下学期一起带上红领巾,成为光荣的少先队员。没想到我还没得瑟几天,红领巾就莫名其妙地被我弄丢了,哪儿都找不到。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管我妈要两块钱买新的红领巾,少不了又被骂得狗血淋头。
再看到唐飞和他脖子上那条还没弄丢的红领巾,我不自觉地嘴里开始长出邪恶的獠牙,头上冒出使坏的小角。唐飞还傻乎乎地要陪我去买新红领巾。
我立正严词地指责他,“入队宣誓你忘了吗?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用革命先辈的鲜血染红的。怎么能去商店买呢?”
他问:“那去哪里买?”
我说:“扯条白布,用你的鲜血染红它。”
他还问:“为什么?”
我说:“老师说没有革命先烈就没有你们,你就是革命先烈的后代。”
他锲而不舍,“为什么不用你的血?”
我拍拍胸脯,“我在乡下住了那么多年,我是农民兄弟的后代。”
没想到唐飞回家真剪了条白布,划破手准备DIY条红领巾送我。好在只割伤了小拇指,不是手腕大动脉,不然他将会成为史上第一个为制作红领巾牺牲的爱国好儿童,登上教科书,与赖宁,草原英雄小姐妹齐名。
事后,瞧见他缠纱布的手指头,我多少有些内疚,于是狠下心从早点钱里挤出五毛,给他买了宝塔糖,以表慰问。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开始流行自动铅笔。在那个年代,“自动”两个字就意味着高端先进神圣而不可侵犯。什么东西只要跟“自动”沾边,就基本属于高科技现代化了。
环顾四周,大人们还用着“半自动”的物件,半自动收音机,半自动手表,半自动洗衣机。一听说铅笔能“自动”了,还是给小学生用的,我们彻底疯狂了。自动铅笔等同于人生圆满,此生无憾。
谁的笔盒里要有只自动铅笔,他家肯定是万元户。谁要有两只,他家肯定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亲戚,谁要有两只以上,我们会无耻地怀疑,他肯定使用了不文明不道德的手段。一边唾弃他,一边厚着脸皮管他借自动铅笔用。
为了顺应大时代的潮流,我不得不在某天我妈心情还不错的时候,提出想要只自动铅笔的请求。
虽然我再三强调,我有自动铅笔,能省下削铅笔的时间,像士兵有了枪,杀猪的有了刀,在学习上一定干劲十足,节节高升。
我妈一句“削铅笔是为锻炼你的意志力,铁杵磨成针你懂吗?”就把我的提案彻底否决,还勒令我马上把新买的十支铅笔削成两头尖,不许断芯儿。
现在想来,那时我一口气削的十支都是“2B”的,“2”和“B”的铅笔呀……
最可气的是,第二天上学,我竟赫然发现唐飞的文具盒里有一只崭新的自动铅笔,笔头上还挂着一颗闪闪红五星。
再想到我头天蹲墙角一刀一刀刨铅笔的可怜样,怒火“腾”地一下窜上来。
我指着新自动铅笔质问他,“哪儿来的?”
他眨巴眨巴黑白分明的眼睛,“妈妈昨天给我买的。”
我说:“明明就是我的。”
他扇动长长的睫毛,摇摇头,很是不解。
我拿起笔,甩甩笔头上的红五星,毫不脸红地说:“星星,我叫心馨,所以它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