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热心市民
信上没有回信地址,邮戳是昨天的。
雷吉站在那儿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坐在办公桌旁,把信摊开在桌上,又不厌其烦地再读一遍。
不在场证据,这是一个不在场证据。
可是预审就定在当天下午。想要在5个小时之内追查到这封匿名信的写信人是不可能的,就算追查得到这个人也需要更多时间。再说了,这个写信人是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写信,这信的可信度有多少,实在难以确定。
当然,如果信的内容属实,那么这一切都无关紧要了。最近新安设的闭路电视摄像头也许会给案子带来进展。
雷吉给交通局打电话。他亮明身份,说清缘由,过了一会儿,他被安排与一位交通工程师通话。
“你想问摄像头的安装地点?”工程师问。
“是的。”雷吉说,“在哈克尼区的下克莱普顿路上有摄像头吗?”
工程师查了一会儿,然后表示这里有摄像头。
“现在在使用吗?”
“是的。”
“最多保留多久之前的影像?”
“7天。”
“上周有没有警察要求拿走录像带?”
工程师又花了一会儿来查询,然后说没有。
“谢谢。”雷吉说,“很快警方就会来要求取走录像带了。”
现在,雷吉给控方律师打电话。
“希斯,”朗顿接了电话,“你想好了?今天你不会出席听证会了吧?”
“你给我的文件里说,警察已经查询了相关摄像头的录像?”
“当然。”
“一无所获?”
“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闭路电视不是万能的,你懂吧。卡车或者巴士都会挡住镜头,我们没看到那辆出租车。”
“他们检查了哪条街?”
“嗯,他们检查了酒馆那对夫妇上车的地点,还有车辆在切尔西被目击的那个地点,还有这两点之间的整条道路。”
“他们检查过被告回家的路吗?”
朗顿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他轻声说:“没有,这是在浪费时间,我们已经有两位目击者了,车子在城市另一边——”
“我得公布一个不在场证明。”雷吉说,“我需要案发时刻被告在东区回家路上所有的交通录像。”这是一项要求,雷吉知道警方一定会答应的,朗顿也不得不答应。
“你的意思是等正式庭审的时候再提供录像吧?”朗顿试探地说,“我不知道这种东西处理起来需要多少时间,但是我相信今天是来不及了——”
“现在,就是为了预审。”雷吉说,“如果你觉得法庭会因为等待录像而烦躁不满,你就该想想,要是在正式庭审的时候我把录像放出来,皇冠诉讼服务社会有多气恼,因为你事前并没有完整检查所有相关的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