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撒克逊人
在古今所有野蛮人的邦国中,日耳曼人以其习俗和政治制度,堪称翘楚。野蛮人除了勇敢以外,大多不知公义和人道为何物,而日耳曼人崇尚武德、热爱自由,配得上较好的评价。他们并非全部实行君主制,即使在实行君主制的部落,君主的权威也极为有限。一般来说,君主从王室成员中选出,一举一动都必须考虑邦国的公论。国有大事,全体持戈男子集会共议。当权者的威力仅仅局限于勉力游说公众而已。群众用戈矛撞击的声音表示赞同,用鼓噪的声音表示反对。没有必要在群众中仔细区分选票——那是很容易被一方或另一方的潮流裹挟而去的——而是直接付诸公意,简单而易于操作。即使在战争时期,君主也必须根据习惯法指挥军队,不能依靠个人的权威。和平时期,政府机构几乎等于不存在。次要的部落长老依据旧有的风俗和惯例处置各地的诉讼。君主和长老都在人民会议上选出,高贵的出身不无小补,但最重要的因素仍然是凭借个人的德操和勇武,赢得平辈公民的支持,才能取得这些荣耀而危险的位置。部落武士是酋长的附庸,对其主君忠贞无匹、矢志不贰,平日辅其威仪、战时卫其左右、讼事备其顾问。武士对军事荣誉的追求并没有损害他们对其主君和同伴的神圣友谊。武士最大的雄心莫过于为团体荣誉战死沙场,陷主君于死地而自己偷生是莫大的耻辱。日耳曼部落即使妇孺也具备武德雄风,临戎必预、精诚贯注,可以无敌于天下。在他们面前,无论习俗、政制相似的蛮族部落,还是享有组织、器械、兵员优势的罗马军团,无不望风披靡。Caesar, lib.6. Tacit. Germ.
奴婢以及族中老弱从事劳作,供养酋长和武士,同时受他们保护。贵族所征贡赋,不外乎养身之物;所取荣誉,也无非临危蹈险。日耳曼人不解风雅,不务耕穑,好像存心铲除一切进步的胚芽。各长老年年给民众重分土地,务必让人民不得积蓄、毋精农艺,以免妨害武事正业。Caesar, lib.6.Tacit. Germ.
在日耳曼各部落中,撒克逊人最以尚武著称,素为邻邦畏忌。Amm. Marcell. lib.28. Orosius.撒克逊部落散居北国,自德意志北部、辛布里安半岛,至莱茵、日德兰海岸。不列颠东南部、高卢北部常年受他们的侵扰,罗马专门设立“撒克逊海岸伯爵”一职来镇压他们。Amm. Marcell. lib.27. cap.7. lib.28. cap.7.与海军有关的各种艺术只有在文明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因此罗马人巡海的战绩比征夷略胜一筹。一旦帝国王纲解钮,撒克逊海贼就卷土重来。不列颠人乞师的使节适逢其会,撒克逊人从此独自担任了压断不列颠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W. Malm. 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