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那些落榜的名字,成了传说(3)

中国首富报告 作者:杜博奇


“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教义,是指人类与生俱来的罪行。“就是那从一入了世界,又传给众人的罪”,是所有罪的源泉。

1999年前后,伴随着大批富豪的落马,“原罪”一词进入了公众视野。人们常把民营企业家不清不白的第一桶金视为财富的“原罪”,伴随他们膨胀、崛起、衰落,终其一生、洗脱不去。

万罪之源

按照奥古斯丁对原罪的理解,“虽然为数只是一个,但若把它加以分析,就可以看出许多不同的罪包括在其中。”基督教中的7宗罪包含人类所有罪恶,它们又都始于原罪,可见原罪是万罪之源。

由此推之,富豪落马的罪名虽千差万别,但源头都趋于一致,那就是第一桶金中蕴藏的无限罪恶。具体到中国而言,正如冯仑所说的“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论造成的源发性疾病”,归根结底是制度环境所激发出来的赌性。

赌性比原罪更不易察觉,却同样与生俱来。不难发现,绝大多数第一代企业家属于白手创业,下海前囊中羞涩,两手空空,实际上是在一无所有的基础上“博人生”。他们都是生活困顿的穷人,下海其实是无奈之举,正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才无所畏惧,所能失去的无非就是原本没有的。带着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而这恰恰是人性中潜藏的赌性,一旦窥见致富门路,就抛弃所有的道德、法律观念,不惜铤而走险。

人们往往走极端,不是过于理想化,就是过分苛刻。现在看来,遵循商业原则清白赚取第一桶金的人微乎其微,大多数人的发家史都有瑕疵几乎没有人否认民营企业原罪的存在,连几位一向形象良好的企业家也坦然接受。如柳传志承认联想早年面临生存压力,曾赖过账,走过私;刘永好承认手下的总经理在江西生产销售过用高水分的玉米做成的饲料,导致农民的猪吃了他们的饲料不长肉,“虽然新希望当时多赚了500万元,但之后第二年、第三年,江西很多农民就不再买新希望的饲料”;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则坦言,自己对普通工人抱有深深的负罪感,整日如芒刺在背。。当然,钻空子赚取第一桶金,对那些敢于冒险出轨的人来说相对容易一些。大凡老实本分的人并不是做生意的料,这种无中生有的事情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遑论付诸实践。这也是落马富豪都是不安分分子的原因。

不安分分子的共同特征是四处寻觅机会,并且有从中赢利的特殊本领。他们下海基本上都是凑钱或贷款。通常情况下,朋友、亲戚几个凑一点钱,张罗一个摊子就可以开干。如果说有违制度,就是与“禁止私人经营”的政策相背离,即便不被阻止,也会因利润微薄而无以为继。至于更大一点的生意就需要贷款了。但名不正言不顺,从银行借贷无门无路,只能从民间高息举债,由此导致地下钱庄盛行一时。但赌性大发的他们已经顾不上这许多,唯有沿着危险的道路一路狂奔下去,直至车毁人亡。

如果说原罪需要环境触发,那么早期的制度悖论为民营企业家的冒险提供了土壤。胡润注意到,“民营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竟不能在中国的银行开账户”。当时有一句顺口溜“一国营二集体,不三不四干个体”,点出了中国第一批富豪尴尬的出道背景。被排斥在主流商业之外的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除了高利贷别无生路,导致偷税、走私屡禁不止。为寻求保障,企业家也容易走上政商勾结的道路。

赌性体现为冒险性就是扎堆投机,找一个能赌的地方和能赌的项目尽情发挥:20世纪80年代末的“倒爷”泛滥,20世纪90年代初的房地产泡沫,随后的股市狂热以及经久不衰的官商结盟。在这种充满刺激的游戏中,有人倾家荡产,也有人成功突围,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而后又迅速抽身撤离。就像吴晓波在《大败局Ⅱ》中提醒的那样:“如果你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创业者,你不妨到那些充满了暴利和游戏规则不健全的产业中去捞取你的‘第一桶金’;可是如果你又是一位胸怀大志的企业家,那么,你就必须马上把双手洗干净,然后尽快而永远地离开那里。”

竖子成名

“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制度破绽令投机者成功。人们始终无法对落马富豪的第一桶金释然,是因为那其中包含了无序竞争年代的野蛮,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商业规则被打破,是引发财富变质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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