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主要的死亡认知形态
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们的研究也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们的死亡认知的丰富和复杂。菲利普·艾瑞斯是法国的文化历史学家,他曾有一项颇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是关于从13世纪到20世纪的西方人的死亡认知的。他发现了五种主要的认识形态,然后将其与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相关联。他就这个问题在历史方面的阐述或许很有说服力,但与我们的研究不太相关,我们在本节中只是简要地描述艾瑞斯的五个认识形态的核心因素,让我们认识到单在广义的社会和文化层面上,人类关于死亡的认知就是如此的丰富和复杂。
艾瑞斯总结的人类对死亡的五种认知形态是:(1)死亡是顺其自然的;(2)死亡是让人不安的;(3)死亡是熟悉又陌生的;(4)死亡是生者不能逾越的另外一个世界的界线;(5)死亡是讳莫如深的(也有些人称最后一种为禁忌死亡)。简要解释如下:
1、死亡是顺其自然的:死亡是熟悉而简单的,也就是说它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回避它。抱有这种死亡观的人,在临终的时候,是非常平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通常他们身边都陪伴着亲人,亲人们也同样平静地等待着生命的终结。在这种情况下,死亡是公共事件,主要集中在社区,一般来讲,如果有社区里的重要成员去世,整个社区都会因此而深受影响(类似本章开头约翰·斯图尔兹福斯的例子)。也有人将死亡看成是一种睡眠,认为死亡就是永恒的睡眠,通往极乐世界。
2、死亡是让人不安的:死亡让死者在临终之时十分恐惧,因为他相信他死后将受到审判,可能会享福,也可能会受到惩罚(例如我们将在下节细述的新英格兰清教徒)。艾瑞斯认为,死亡就是最后的审判时刻,这个时候人们生前的行为会决定死后的情况(也决定了整个人生的意义)。有几种宗教都有这样的信仰。比如说,犹太人在死亡的时刻要念诵祈祷文。穆斯林认为在死亡的时刻诵读圣名就可以被救赎。一些佛教徒相信在死亡的时刻要念诵阿弥陀佛,这样可以保证死后进入净土。在西方,在这种认识的引导下,人们逐渐发展出正式的安魂仪式。
3、死亡是熟悉又陌生的:人们对待死亡的态度是高度矛盾的。一方面,死亡被认为是一个自然事件的完整的终结,另一方面,人们又竭尽全力拒之于千里之外。死亡是自然的,也是危险的;是引人好奇的,也是让人忌讳的;是让人充满美丽期待的,同时也是让人充满恐惧的。
4、死亡是生者不能逾越的另外一个世界的界限:死亡就是道分界线,使生者与死者阴阳相隔。对于生者,死亡就是难以接受的永别,感受和行为会失能。对于死者,死亡就是与另一个世界的亲人团聚。
5、死亡是讳莫如深的:有些人认为死亡是肮脏的,在公众场合的死亡更是让人讨厌的。临终的人都要适当地与社区隔离开。人们忌讳与临终的人和他的家属有联系。死亡前后的情况和亲人们的悲痛都不得不隐藏起来,哀悼行为被认为是不健康甚至病态的。
这五种主要的认识形态是整个社会对死亡的认知形态的几段缩影。但事实上,艾瑞斯承认无论在文化层面上和还是历史层面上,这几种形态都有部分重叠,甚至在一个人身上能体现出几种不同的认知形态。很明显,这些认知形态也不仅仅局限于西方世界。每种认知形态里都有几个因素在所有文化中都存在。
17世纪新英格兰的清教徒
认知形态对塑造人们死亡经验起至关重要作用的典型例子就是17世纪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我们选择这个例子是因为它代表了美国的一个历史群体,并且与当代美国人的死亡认知在很多方面相去甚远。这个例子也再一次提醒我们艾瑞斯总结的认知形态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顺序,并不是一种形态替代另一种这样简单,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