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年轻人是个帽店学徒,三年学徒期满后,他决定自己办一个帽店。他觉得有一个醒目的招牌非常必要,于是自己设计了一个,上写:“约翰·汤普森帽店,制作和现金出售各式礼帽。”同时还画了一顶帽子附在下面。设计好后,他特意把草样拿给各位朋友看,请大家“提意见”。
第一个朋友看过后,不客气地说:“帽店”一词与后面的“出售各式礼帽”语意重复,提议删去。第二位朋友则说:“制作”一词也可以省略,因为顾客并不关心帽子是谁制作的,只要质量好、式样称心,他们自然会买。于是,这个词也免了。第三位说,“现金”二字实在多余,因为本地市场一般习惯是现金交易,不时兴赊销,顾客买你的帽子,毫无疑问会当场付现金的。这样删了几次以后,草样上就只剩下“约翰·汤普森出售各式礼帽”和那顶画的帽样了。
“出售各式礼帽? ”最后一个朋友对剩下的词也不满意,“谁也不指望你白送给他,留这样的词有什么用?”他把“出售”画去,提笔想了想,连“各式礼帽”也一并“斩”掉了,理由是“下面明明画了一顶帽子嘛”!
等帽店开张、招牌挂出来时,上面醒目地写着“约翰·汤普森”几个大字,下面是一个新颖的礼帽图样。来往顾客,看到后没有一个不称赞这个招牌做得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