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和医生我们一样喜爱,
仅当大祸临头时如此,之前却忘却。
约翰·欧文
事实上我为自己感到遗憾。
我尝过破产的滋味,失业更是家常便饭。我爱的女人们离我而去,留给我的只有牙痛。但无论如何,与整个世界都与你为敌的处境比起来,那些麻烦可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开始在脑中搜索可以依赖的朋友,但是,就像我平时做这种社交审计所得出的结果一样,我意识到他们中间很多人要么出国,要么去世,要么娶了不喜欢我的人,或者干脆算不上是朋友,现在我得费点脑筋了。
正因为如此,我来到皮卡迪利大街的一个电话亭,拨通了波利的电话。
“恐怕他此时正在出庭,”一个声音说道,“需要留言吗?”
“告诉他是托马斯·朗打来的,如果他今天中午一点不准时来斯特兰德大街的辛普森餐厅请我吃午饭,他的职业生涯就完了。”
“职业生涯……完了,”电话那边重复了一遍。“他回来时我会转告他的,朗先生。祝您早安。”
波利的全名是保罗·李,我们的关系非比寻常。
不寻常之处在于,我们每隔几个月就要见一次面,用纯粹的社交方式——酒吧、餐厅、剧场、戏院,都是波利喜欢的地方——但是我们都坦率地承认与对方缺乏共同的爱好。一点都没有。如果我们的感觉和仇恨一样强烈,那你可能会把它解读为感情的某种扭曲的表达方式。但我们彼此并不憎恨,只是不喜欢对方,仅此而已。
我把波利当作一个野心勃勃、贪婪的假正经,他说我是一个懒惰、靠不住的大老粗。我们的“友谊”中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相互性。我们见面后可以到对方的公司里待上一小时,然后带着一副“若非上帝眷顾”的表情分道扬镳。请我吃五十英镑的烤牛排和葡萄酒,波利承认他可以获得刚好五十英镑的优越感,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我只好从餐厅领班那里借一条领带,他则用自己的方式来报复我——让我在一条紫色领带和另一条紫色领带之间二选一。十二点四十五分,我已经坐在辛普森餐厅的一张桌子前,试着用加了汤力水的伏特加冲淡上午的不愉快。餐厅里有很多美国人,这就能解释牛肉比羊肉卖得好的原因。美国人从未充分理解吃羊肉的真谛。我想他们认为吃羊肉显得不那么勇敢。
波利一点钟准时到了,但我知道他会为迟到而道歉。
“抱歉迟到了,”他说,“你喝的是什么?伏特加?给我也来一杯。”
招待走开了,波利看了看餐厅四周,捋了捋衬衫前面的领带,时不时地伸伸下巴,来缓解领口太紧带来的压力。同往常一样,他的头发很蓬松,一尘不染。他说陪审团那边的情况不错,但据我所知,太在意头发一直都是波利的弱点。实际上他的身体条件不好,为了补偿他的五短身材,上帝给了他一头秀发,供他在八十岁以前不断变换造型。
“干杯,波利,”我说,喝了一口伏特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