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即哈定悲剧,最初由哈定(Garrit Hadin)1968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Tragedy of Commons中提出。也有人将之译为“公共资源的悲剧”、“公共地悲剧”等。
哈定举了牧民与草场这样一个例子。当草场向牧民完全开放时,每一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有利润的。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增加一头牛可能使整个草场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但对于单个牧民来说,他增加一头牛是有利的。可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看到这一点,都增加一头牛,那么草场将被过度放牧,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需要,导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饿死。
油田往往是藏在好几家钻油公司的土地下方,当油田上方的土地属于同一家公司时,“油老板”会很小心地抽油,以尽量提高利用率。不过,如果这块地属于几家公司,大家就会抢似的抽油。因为你抽得很谨慎,我抽得很快,我的产油量就会比你多,当各方都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抢油时,共用的油田就会有很大一部分变得永久枯竭。在这种情况下,“油老板”便发现自己面临了囚徒困境:不管别的“油老板”怎么做,抽快一点对你一定有利。
公地悲剧也是环境污染的原因,假如某地存在着工业污染,政府又没有管制措施,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宁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绝不会主动增加环保设备投资。
所有企业都会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采取不顾环境的策略。如果一个企业从利他的目的出发,投资治理污染,而其他企业仍然不顾环境污染,那么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增加,长此以往,企业就会在竞争中落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