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权实际上也在元老院手上。带兵打仗的执政官虽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但每年被选出的两名执政官的任职地点,则由元老院决定。而且,执政官任期届满后,通常都要被派去管理行省,具体去哪一个行省,仍由元老院做出判断。
如此程度的权力集中,假如没有和社会动荡连结起来,对于罗马来说还不是什么重大的问题。罗马人的观念与希腊人不同,对于“少数领导制”这一罗马独有的共和政体,罗马人往往只注重体制机能的有无,而很少去操心体制本身正确与否。
下面我们来看两张表。表一是按罗马公民拥有资产数额而做出的等级区分。表二统计的是负有承担兵役义务的罗马公民的数字,这个数字仅包括17岁至60岁的男子中,拥有资产达到规定金额以上、能够以服兵役形式支付直接税者。
表一、按公民拥有资产金额划分的六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