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件轶闻也很有意思。当时士兵们的主食小麦粉快没有了,可撒丁尼亚岛不是传统的小麦产区,如果在当地征粮,岛民们只能把自己的口粮交出来。为解决军粮又不至扰民,这回该从罗马调粮了,可罗马的粮食也没有运到。
这可怎么办?军中不可一日无粮!盖乌斯紧急求助于北非的努米底亚国王,从努米底亚运来了大量小麦。年轻的度支官再次出色地履行了职责。努米底亚国王的父亲,老国王马西尼萨与盖乌斯的外祖父大西庇阿是当年共同与汉尼拔作战的战友加朋友,出于这层关系,努米底亚王国成为西庇阿家族坚定的政治“后援者”。老国王马西尼萨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就是大西庇阿的养孙小西庇阿。“掌门人”和“后援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基于道义和情理、遇到困难时互相帮助的关系。
公元前124年,盖乌斯·格拉古终于年满30岁,如期当选为保民官。他不是以最高票当选,而是排在当选者的最后一位。此时盖乌斯展示给选民的印象,是对国政改革的必要性没有那么强的认识,故而支持率不高。但是人们没想到的是,盖乌斯与他哥哥提比利乌斯一样,并不想把保民官这一职务作为其仕途的出发点。
当年12月10日任期刚刚开始,盖乌斯就接二连三地提出法案。仅从其提出法案的数量之多,就可知他绝不是当选保民官后才考虑这些国家政务问题,而是经历了长时间准备、深思熟虑后采取的行动。
首先是把他哥哥提比利乌斯·格拉古遗留给世人的《农地法》进行司法程序上的再确认。由于经历了十年坎坷,《农地法》已名存实亡,需要再次召开公民大会重新表决,使它起死回生。实施农地改革的执行机关——“三人委员会”也需要重新运转起来。《农地法》的目的,是以给予土地的方式救助那些失去土地成为失业者的原自耕农,由此扩大中产阶级的比重,健全罗马社会的基础。当然,把这个目标落到实处还需要时间。但具有罗马公民权的应服兵役者人数在持续增加,前面已经用数字表述过,这是可以看到的成果。盖乌斯认为,不仅要推进自耕农奖励政策,还要考虑福利政策。
《小麦法》就是这样一个产物。该法案提出,由国家收购一定数量的小麦,再将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配售给穷人。当然这不是要实行统治经济,国家收购以外的小麦仍由自由市场交易定价。据后世研究者考证,盖乌斯《小麦法》规定的国家收购价大约为市场价的二分之一。配给对象为居住在罗马的贫民,每一户主每月配给5茅第乌斯(1茅第乌斯约等于9升,合计为45升左右)小麦,1茅第乌斯小麦的配给价是6.3赛斯特斯。
盖乌斯的视野不仅限于失业者。受贫富差距扩大的影响,应承担兵役义务的罗马公民的资产下限降到1500赛斯特斯,损害了大批本不该承担此项义务的中下层民众的利益。为减轻这些人的经济负担,他又提出了《军队法》草案,规定任何紧急情况下都不得征调17岁以下的男子当兵。而且,针对目前士兵使用的武器装备等项开支从士兵的军饷中扣除的现象,法案规定军人的一切开支,包括口粮和物资装备,均由国家负担,不得再从士兵军饷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