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罗马的农业逐渐农庄化的趋势,自耕农未来的前景不容乐观,有些失业者也不愿意再重新务农。盖乌斯意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仅靠自耕农鼓励政策是不够的。他又提出了《公用事业法》草案,试图通过兴建公路、桥梁、上下水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在振兴公用事业的同时,统筹解决失业问题。盖乌斯的《公用事业法》对罗马乃至整个环地中海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例如后来建设的以罗马为中心,联通欧洲、中近东、北非的公路网,再如从首都罗马开始每隔1里(罗马里,约1.5公里)修建一座标明此处距罗马距离的圆柱形大理石里程碑,这些设想都是在《公用事业法》中首次明确提出的。
当然,盖乌斯推进基础设施投资、振兴公用事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失业问题,他认为,应该利用不断充实的社会资本,建设能够承载活跃经济的有效载体。体现他这一思想的法案,就是《殖民城市法》。
此前罗马建设的殖民城市,主要是出于战略方面的考虑,每个殖民城市大约要从罗马移民3000人,城市建设的目的是满足军事需要,故而建设的其实是一些军事要塞。当然,修建这些“要塞”和以军事目的修建的道路一样,客观上具有经济意义,产生了殖民城市的派生效果。现代欧洲的很多城市,经研究证实,都是在古罗马殖民城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盖乌斯是第一个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建设殖民城市的政治家。他建设的,或者说他想建设的殖民城市,选址都在沿海地区,其中在迦太基城遗址上建设的“朱诺殖民城市”最能体现他的想法。尽管盖乌斯延续了哥哥提比利乌斯的自耕农奖励政策,但他理想中的罗马,不应是农业国。建设殖民城市,一方面可以让希望拥有土地的人得到土地,继续务农,一旦遇到紧急军情,他们又可以马上成为军人;另一方面,还可以选一些人在殖民城市中从事工商业,完善城市功能。
前面提到过,经济结构的调整,已经对罗马社会造成了一些冲击。盖乌斯并不想制止经济结构的变化趋势,但他想利用这个变化趋势,顺势而为。既然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在于失业者增多,那就想办法搞活经济,靠经济的发展来吸纳失业人口。
盖乌斯要想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就不能忽视日益兴起的“骑士阶级”,而应该很好地利用他们。
罗马建国以来的名门贵族和祖上有人当过执政官的平民贵族,共同形成了以元老院为大本营的统治国家的贵族阶级,如果把他们称之为“血统贵族”,那么向国家提供骑士、经济富足的“骑士阶级”就可以被称之为“财富精英”。盖乌斯打算提高“骑士阶级”的社会地位。
首先是把这些“财富精英”的入门门槛从30万提高至40万赛斯特斯。根据资产划分的罗马六个等级(包括无产阶级,参见表一)中,第二等级的资产额是30万至100万赛斯特斯,只要拥有的资产进入这个等级就可以被称为“骑士”,“骑士”并不一定真的去打仗,只是为了从称谓上与贵族相区别,实际上已是经济人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