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知道那就是莫南。
上学的时候多好,风轻云淡的日子,清澈如水的少年心。那个邻班的男生总是等在校门口,见我推着单车出来便和他的一群兄弟吹起口哨,惹得身旁的女生们一阵窃笑:“梧桐,梧桐,他又来等你了。”她们哄笑成一团,我恨恨地瞪他,然后骑车像风一样离开,慢慢地,眼底竟可记住他那含笑的脸。
偶尔有人谈起他,我便称他小混混,旁人打断:“那人可没一点痞气,倒是才气十足,这届文学赛上打败你的便是他—莫南。”
莫南莫南,心里默念,竟有些温暖。校门口再遇到他时,也便不再恨恨地瞪,换做漫不经心的凝视,然后做骄傲状离开。当这样的相遇已成习惯,始知心里是喜欢的。
大学时便进了同一个中文系。异乡的秋,有碎黄的银杏叶缀满泥土,阳光下远远地凝视如同一片温暖的麦地。我喜欢去校外的那个面包房,要一份新出炉的全麦面包,一杯热奶,坐在秋千上微微荡着。有时会遇到他,他坐在对面只看我吃。
“再这样吃,你自己恐怕就要变成面包了。”他打趣。
“全麦的面包洒满秋天的阳光,味蕾里弥漫的都是麦地的芳香。”我气他。他笑眯眯地看着我,像孩子一样真纯。
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只是我心里又是恼他的,恼他的不言不语。而我,偏是矜持的人,明知自己亦是喜欢他,在他的沉默面前却也只能带着孤高的面具。
寒假里,一起回家乡。故人问,你们是不是已经成了情侣?我答没有,没有人信。
情人节前,他终于嘻笑着问我:“情人节可不可以请你共度?到拐角的那家面包店,请你吃最香的全麦面包。”我笑:“那要看本姑娘那天的心情。”转身离开,眼睛里笑出了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