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1月,中共第四次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陈独秀被选为中央局总书记兼组织部主任。10月,陈独秀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
1927年4月27日,中央第五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陈独秀被选为党的总书记。在会上,陈独秀的长子陈延年、次子陈乔年同时被选为中央委员。陈延年同时被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陈延年、陈乔年相继被国民党杀害。陈延年和陈乔年于1922年6月至1923年先后赴法国勤工俭学和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陈延年曾先后任中共广东区委组织部长、区委书记,中共江浙区委书记,江苏省委书记,1927年6月29日牺牲时,年仅29岁。陈乔年先后任中共北京地委组织部长、北方区委组织部长,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等职。1928年1月19日牺牲时,年仅26岁。大半年时间内,陈独秀痛失两个爱子,身心受到巨大摧残。
陈独秀曾经对濮清泉(濮德治)说:第五次代表大会,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大家骂我是“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我投降了哪个?蒋介石把延年、乔年都杀了,我投降他吗?汪精卫高唱:“革命的到左边来,不革命的滚开去。”不仅我以为他是“左派”,连斯大林也认为他是“左派”。
1929年11月5日,陈独秀被开除党籍。在这期间,陈独秀逐渐接受了苏联托洛茨基的观点,对共产国际的独裁专制颇为不满,办刊物、写文章声明中国的问题应该由中国人自己研究解决。
陈独秀虽被开除党籍,但他并未放弃信仰和追求,并且坚决反对南京国民党政府的黑暗统治。
1932年10月,在上海家中,国民党以“危害民国罪”为名将陈独秀逮捕入狱。
陈独秀是被费克勤出卖被捕的。上海市长吴铁城获悉后立即电告南京政府,蒋介石电示称陈独秀系危害民国罪,应交法院审判,将其押解南京军事法庭审判。
1933年4月14日,江苏省高等法院开始公开审理陈独秀的案件,指控他“危害民国”。陈独秀大声抗辩:“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旁听席上传出一阵哄笑。